坚定信心 真抓实干 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推动 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 在云南省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胡有兰
(省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执委: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执委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09年主要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沉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化危为机,共克时艰,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在困难中稳健前行的一年。全省各级妇联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在谋创新、求实效上狠下功夫,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为促进云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服务帮扶,引领妇女在“保增长”中奋发有为
各级妇联将2009年作为“创业年”,把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积极争取有利条件、拓展服务平台,引导广大妇女为促进全省经济增长作贡献。 一是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成效明显。 以“技能培训提高妇女素质”、“挖掘岗位扩大妇女就业”、“小额贷款促进妇女创业”、“普及法律维护妇女权益”、“政策扶持打造妇字实体”为五大目标任务,大力实施“妇女创业就业援助行动”。帮助妇女解决创业就业资金“瓶颈”,广辟渠道共争取实施小额信贷5个亿,扶持2万多户妇女创业致富,带动6万人就业。抓住省政府实施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机遇,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全面开展帮助妇女创业“贷免扶补”工作,为有创业能力、首次自主创业的城乡妇女,提供贷款支持、税费减免、创业服务、资金补助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组织有条件的州市、县(市、区)妇联实施第一批“贷免扶补”信贷资金1.5亿,组建共1136人的“创业导师队伍”,创建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实习基地2个,通过开展咨询培训、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导师帮扶、跟踪服务帮扶,重点扶持了3083名妇女返乡创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居家就业,带动和创造了1万多个就业岗位,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由省妇联领导带队,组织“云南省妇女创业先进典型巡回演讲报告团”赴16个州市宣讲,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妇女学本领、创新业、促发展的热情。 二是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 举措有力。 以增强妇女创业就业本领和整体竞争力为重点,积极整合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全省共分级分类培训城乡妇女150多万人次。省妇联举办了5期全省女能手、女经纪人培训班,组织了3批女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到北京、陕西开展示范性实地培训,提高了培训的质量和成效。在全省大力开展“建设新农村·•美化新家园·村容整洁大行动”,各地结合实际精心谋划,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行动起来,倡扬农村文明风尚、整治农村卫生环境、建设文明和谐美好新家园,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肯定和赞誉,成为了云南妇联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品牌。通过在迪庆召开全省“双学双比”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会议,推进实施“456工程”,推动“双学双比”活动不断深化,为加快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与林业部门合作,在全省70个核桃基地县实施核桃产业发展项目,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加强“妇”字号示范基地创建,拓展“巾帼文明岗”创建领域,引领各行各业妇女建功立业,新建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1个,全国和省级“巾帼文明岗”各75个,省级“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50个,表彰省级“巾帼建功标兵”120人。
( 二)突出维权职能,促进妇女在“保民生”中共建共享
各级妇联抓住妇女儿童的民生问题,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积极协调社会资源,努力做好妇女儿童看得见、摸得着、广受益的实事好事。 一是社会化维权工作进一步拓展。 树立“大维权”的理念,与省综治办联合在保山召开维权暨综治工作推进会,促进了维权与综治维稳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构架了党委政府领导、妇联协调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使妇联维权工作的手段更丰富、渠道更畅通。针对维权工作的重点难点,联合政法等多部门制定出台《云南省2010年打击防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意见》和《云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有效整合多部门力量共同开展反对拐卖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推进妇女儿童人身、劳动等权益的保障。积极推进《云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普法宣传和贯彻实施,省妇联牵头成立普法讲师团,送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儿童安全成长行动”,在铁路、交通沿线和社区进行反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系列宣传活动。健全各级妇联信访网络,开通妇女维权公益热线12338,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渠道,依托各级妇女思想动态联络点做好妇女思想动态收集报送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疏导情绪、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投资50余万元建成云南省妇联维权服务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接访、咨询、援助为一体的一站式维权服务。各地立足实际,建立“进城务工妇女之家”、“妇女维权岗”、“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家庭暴力投诉站”、“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等维权服务平台,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服务。积极参与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深入开展“拒绝毒品、抗击艾滋、建设家园、共创平安”活动,大力实施“妇女面对面”防治艾滋病、“艾滋病致孤儿童社区关爱”等禁毒防艾项目,建立“妇女攻心队”、“房东联谊会”等妇女自治组织开展帮教的鲜活经验被全国妇联确定为典型范例加以推广。 二是“两个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深化。 围绕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加强调查研究、宣传培训、督促指导、示范带动,不断强化目标责任的落实,协调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加大规划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关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如配合省卫生厅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降消项目的实施覆盖全省,实现全省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有效地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使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全省女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结构不断提升和优化。针对边境地区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云南省促进边境地区妇女儿童发展”课题研究,总结和探索新形势下推动边境地区妇女儿童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三是惠及妇女儿童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突破。 高度重视农村妇女妇科病普查工作。联合省卫生厅在全省14个试点县启动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为8.8万名妇女进行“两癌”普查,并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41.6万名妇女的普查任务。部分州市、县(市、区)积极争取社会支持,通过项目技术援助和设备赠送,面向城乡贫困妇女儿童开展妇科病普查及爱眼护眼等健康知识传播服务。着力推动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出台关于全省第四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云办发〔2010〕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妇代会主任”、“力争三分之一的村有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为推动妇女进村“两委”提供了政策保障;加强法规政策宣传和对村妇代会主任、妇女骨干参选参政能力的专项培训,与组织、民政部门协作配合,做好督促推动工作。大力帮扶困难妇女儿童。协调争取并投入项目资金近900 万元,实施“母亲水窖”、“母亲沼气”、“春蕾计划”、“母亲健康快车”等项目,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个,沼气1500口,春蕾学校4所、春蕾图书室10个、资助春蕾学生337名,为30个县发送“母亲健康快车”30辆,进一步改善了农村贫困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条件。积极援助受灾地区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圆满完成“把爱留给孩子—七彩云南爱心大行动”,将四川安县转移到昆明生活学习8个多月的500名小学生安全送返家乡;省妇联下拨资金10万元,支持“7·09”姚安、大姚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工作。
( 三)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妇女在“保稳定”中积极作为
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女和家庭在“保稳定”中的独特优势,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在妇女和家庭中唱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主旋律,切实凝聚起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一是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生动活泼。 各地抓住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重大契机,在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省妇联举办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与云南妇女发展”为主题的征文、论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妇女与祖国共命运、与时代共奋进的信念。层层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开展“爱国歌曲家家唱”活动,我省推荐的4户家庭登上中央电视台“神州大舞台”节目。建立“妇女先进典型宣传信息库”,积极参与全国“双百”、全省“双六十”人物和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罗映珍、张桂梅、尼玛拉木、王春等优秀妇女典型被推向全省和全国。精心策划,依托中国妇女报、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云南妇女事业发展成就和优秀妇女典型,激励广大妇女与时代同行。积极组团参加全国第四届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充分展示了云南妇女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是文明和谐家庭创建富有特色。 注重抓载体融合、抓资源整合、抓工作联合,着力打造“家”字工作品牌,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美在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不断深化、亮点凸显,以家庭的和睦促进了社区和美、社会和谐。深化拓展“千万妇女学科技、千万妇女创新绩、千万妇女促和谐”活动,大力开展“百户学科技家庭”、“百户创新绩家庭”、“百户促和谐家庭”争创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和家庭共促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各地因地制宜,以“生态文明家庭”创建、“四创两争”家庭清洁行动、“保护洱海巾帼行动”、“绿化村寨·美化家园”行动、“巾帼庭院工程”等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投身“七彩云南保护行动”。 三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深入推进。 组织开展“十一五”家庭教育规划中期评估督查工作,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开展家庭教育课题调查与研究,58个课题经过专家评审立项,为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大力开展“家庭道德建设宣传实践月活动”和“家庭教育知识进社区、下乡活动”,组织家庭教育专家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到农村、到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宣讲,依托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开通“空中家长学校”,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认真总结推广家庭教育及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成功经验,我省14个集体被全国妇联列为示范典型。各地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家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我为国旗添光彩”、“万名少儿讲孝道”、参与创建“绿色网吧”等实践活动,深化“双合格”活动品牌,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建设,并以“六·一”儿童节等为契机,走访慰问孤残儿童、留守流动儿童,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 四)坚持强基固本,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各级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强基固本”工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 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科学发展、维护边疆安宁、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云南”的目标,严格步骤程序,扎实开展了三个批次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三个一”主题活动紧密结合,与推动解决阻碍全省妇女儿童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解决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密结合。通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整改,各级妇联推动妇女事业科学发展的信心更坚定、思路更清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措施更过硬、作风更扎实。 二是能力建设得到提升。 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围绕建设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服务型妇联组织,在全省妇联干部及妇女工作者中广泛开展岗位读书活动,征订发放学习教材1.8万册,并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促进了妇联干部理性思维、依法办事、协调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大力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有班子、有制度、有活动、有阵地、有队伍”的标准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省妇联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推动云南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项目建设,落实了项目选址,并争取到省财政8000万前期项目经费,为后续立项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注重调研先行,科学定位工作思路,并注重典型示范,以现场会的形式推广典型经验,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关心关注基层,积极为基层争取政策、协调资源、解决问题。 三是工作合力不断凝聚。 各级妇联加强与各条战线女领导干部、各团体会员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委会的沟通联系,形成了妇女工作合力。省妇联注重发挥高层女性的积极作用,定期组织厅级女领导干部开展联谊活动,指导省女企业家协会顺利换届,为推动妇女发展凝聚了重要力量。各条战线的各级妇联常执委、各民主党派妇委会以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立足本职岗位,情系妇女群众,心牵妇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尽心竭力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2009年10月,时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的黄晴宜同志到我省调研后,对云南妇联工作给予了“思路清晰、举措务实、成效明显、特色鲜明”的充分肯定和“走在了前列”的高度评价。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执委、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妇联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妇女工作发展不平衡;妇联组织联系和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手段和平台需要进一步创新拓展,整合力量推动解决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妇联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创新实践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二、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今年全省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和全国妇联十届二次执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切实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能,突出“三最”(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狠抓“三实”(为妇女群众谋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力求达到“三惠”(让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团结带领广大妇女为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认清形势,振奋精神,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中发挥妇联组织的更大作用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在省委、省政府的科学应对和坚强领导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异常困难的条件下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作为欠发达的边疆民族省份,发展不充分、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不高仍然是云南最大的问题。当前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与发展机遇并存的局面,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把中央的要求和云南的实际紧密结合,对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部署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明确了“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的战略部署,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主线,按照“增投资、扩消费,转方式、调结构,重民生、建和谐,快发展、上水平”24字的工作思路,对201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作出了全面科学的安排。我们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党的建设全局中大力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扎实做好组织引导、凝心聚力的工作,在促进民生持续得到改善中扎实做好服务帮扶、排忧解难的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扎实做好权益维护、化解矛盾的工作,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中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彰显优势。
(二)围绕“快发展、上水平”,在带领妇女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要继续把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作为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推进,在多渠道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增收致富、激励妇女岗位建功上下更大功夫,动员和引导广大妇女为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 “快发展、上水平”建功立业。
大力推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 不断深化“妇女创业就业援助行动”,继续全力推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鼓励妇女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落实,按照“巩固成果、拓展领域、扩大总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在实践中探索灵活多样、简便易行、安全规范的运作方式,进一步畅通贷款渠道、扩大贷款规模、防范担保风险,帮助贷款妇女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按期回收贷款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贷款覆盖面,帮助更多妇女创业增收。加快创业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强化政策扶持、就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发展一批“巾帼创新业示范基地”,壮大一批创业导师队伍,培植一批巾帼创业带头人,以倍增效应带动更多的妇女就业。抓住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契机,整合全省“妇”字号家政服务机构的资源,提高组织化程度,在统一服务规范、开展专业培训、建立评价体系、促进省内外交流合作上下功夫,推进“妇”字号家政服务机构品牌化建设、产业化发展,为妇女多渠道就业提供岗位。
引领妇女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围绕全省“三农”工作任务,发挥好“妇女之家(妇女学校)”等阵地作用,利用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认真组织实施“百万新型女农民培训计划”,并积极推动将妇女培训纳入各地劳动力培训总体规划,协调争取更多的培训资源,扩大妇女教育培训覆盖面,大力培育新型女农民和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围绕全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培育发展以妇女为主体的“巾帼示范村”、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扶持发展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妇女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特色产业,拓展增收致富渠道,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城乡妇女工作联动,推动岗村共建、企村联动,促进城乡妇女共同发展。继续大力开展“建设新农村·美化新家园·村容整洁大行动”,深化“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引导妇女和家庭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炭经济,参与建设“森林云南”,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着力推动女性人才培养。 深化“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先创优活动,引导各行各业妇女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继续深入开展千万妇女学科技、学法律、学礼仪等活动,开设“女性讲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科学文化、文明礼仪、婚姻健康等知识走进广大妇女生活中。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培养、推荐、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工作,为各阶层、各方面优秀女性人才发挥作用提供服务,营造氛围。争取组织、民政部门支持,对全省第四届村级换届选举后新当选的村党支部女书记、村委会女主任进行素质培训,帮助她们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尤其是带领妇女发展致富的本领。
(三)围绕“重民生、建和谐”,在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更大成效
要继续以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为重点,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以深化和谐家庭创建为抓手,强化协调服务,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扎实做好让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工作。 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推动“兴边富民工程”和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的实施,关注失业失地妇女、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病残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实际困难,继续深化“456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关爱活动,帮助弱势妇女儿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配合卫生部门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做好妇女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强化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总结推广项目点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探索普惠农村妇女的妇科病免费检查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妇女进村“两委”工作,与组织、民政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推动落实有利于妇女参选的政策措施,扎实做好组织发动、培训指导、督促落实等工作,鼓励女大学生进村任职,力争全省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村“两委”中女性比例有较大提高。配合有关部门努力推动免费婚检,促进优生优育,保障母婴健康。
坚持维权与维稳并重,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要求,以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实事化维权为手段,加强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妇联维权维稳工作。及时跟进正在制定和修改的与妇女儿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反映妇女儿童的利益诉求,推动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配合人大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县以上全部开通12338维权公益热线,在街道、社区、村庄建立和推广一站式维权服务站(点),借助基层公安、司法等多部门力量,为妇女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妇联信访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妇女信访中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网络民意,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协助有关部门早摸底、早发现、早汇报、早干预,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配合有关部门推动《云南省2010年打击防范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意见》和《云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妇女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成长环境。
进一步在“家”字上着力,发挥妇女和家庭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切实发挥联系妇女和家庭的优势,加强宣传引导,把妇女思想道德教育、和谐家庭建设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扎实做好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基层基础工作。继续以“千万妇女学科技、千万妇女创新绩、千万妇女促和谐”为主题,深化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发展巾帼和家庭志愿者队伍,弘扬和谐精神、培育文明风尚。抓住“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的重要契机,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隆重热烈的纪念活动,并开展第二届“云南十大女杰”评选表彰活动,形成妇女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宣传高潮,激励各族各界妇女团结进取、奋发有为。立足云南多民族的省情,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促进民族团结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大力挖掘民间民俗文化内涵,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族妇女捍卫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更加广泛深入地发动妇女参与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和抵制邪教等群防群治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全省家庭教育工作“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二五”规划编制调研准备工作,创新“双合格”和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巩固和拓展各类家教阵地,普及推广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参与净化未成年人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大攻关力度,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如期达标。 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两个规划”实施情况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协调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全面核查规划达标进展情况,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集中优势资源,加大攻关力度,全力推动2001—2010 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如期达标,特别是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重点难点指标实现新突破。扎实做好“两个规划”终期评估和下一个十年新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定提出有理有据的意见建议,推动将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指标纳入全省和各地“十二五”规划,在更高的起点上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四)坚持改革创新,在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上有更大进步
要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扎实推进妇联干部队伍建设。 继续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服务型的“四型”妇联组织,加强妇联干部理性思维、依法办事、协调服务“三种能力”建设为目标,认真践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热爱妇女事业、把握妇女运动规律、有引领创新能力的高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认真制定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继续抓好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和岗位读书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锻炼力度,适时推进各级妇联主席高配的进程,推动配齐配强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发挥好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作用。
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推广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的经验,巩固和完善农村、街道社区基层妇女组织,着力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全覆盖,在“两新”组织中拓展建立妇女组织,加强对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社团的服务与指导,进一步延升工作手臂,扩大工作覆盖面。抓住全省深入推进“边疆党建长廊”建设的契机,协调争取资源,确保基层妇女组织健全、人员落实、阵地巩固、经费保证、活动正常。抓好全省村妇代会与村“两委”同步换届工作,推选进村“两委”中的优秀女性担任村妇代会主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把农村女党员培养成女能手、把女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女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的“三个培养”工作。
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倡导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宏观指导和分类指导,坚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多为基层开展工作争取政策、创造条件、留有空间,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对已经明确的工作任务,多出主意,多想办法,多加努力,力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形成特色亮点。围绕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积极拓展与省外、国外和港澳台妇女组织的联络与交流,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各位执委、同志们,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全省妇女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为加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