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与县区、成员单位签订2018年食品安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

28.04.2018  17:07

为严格贯彻落实《昆明市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昆明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全面强化昆明市食品安全,深入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近日,昆明市人民政府与14个县(市)区政府、4个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36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员单位签订了2018年食品安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

目标责任书结合2018年昆明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指标制定:一是明确了14个县(市)区和4个开发(度假)园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其辖区内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严格实施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二是结合36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分别“量身定制”目标责任书,确保任务明确,条理清晰,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职责能得到落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指标任务有单位负责。三是设立加分项,鼓励各县(市)区、各单位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食品安全昆明经验。四是将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组织整治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力及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作为否决项,严守昆明市食品安全底线。

下一步,昆明市将加大对各县(市)区、各单位《2018年食品安全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年终向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全市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食品安全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