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财政局四措施做好全市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20.04.2016  12:14

 

近日,按照中央、省有关预算信息公开要求,昆明市财政局向县区、开发(度假)园区财政(分)局,及市直各部门印发了通知,积极采取四措施做好全市2016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要求各县区按照规定检查核实本地区2016年度政府性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的完成情况,并书面报市财政局。

二是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主体和工作要求。

三是明确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及具体表格,要求部门预算公开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四是明确公开的审批流程,公开的数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公开,部门主要领导对公开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