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2.02.2018  19:3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设立云南省商务厅,为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加挂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包括: 一是 拟订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口岸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是 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是 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是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是 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调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是 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是 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负责两用物项技术(包括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等)的进出口管理。 八是 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是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东盟贸易、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细则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东盟和南亚国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负责联系驻东盟国家使馆经参处有关业务;归口管理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工作。 十是 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云南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云南省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是 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业务工作。 十二是 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和上报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实施对外援助项目业务;负责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工作。 十三是 负责拟订商务涉外事务规章制度;归口审批、审核商务系统出国(境)团组人员的派赴工作和邀请外商的有关事宜;归口管理商务涉外工作;参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商务代表团及重要外商的外事接待工作;管理多双边及国际民间组织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是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申报口岸、通道(边民互市点)的开放、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口岸、通道建设,负责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推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参加与邻国的会谈、会晤,协调处置口岸重大突发事件的工作。 十五是 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下设25个处室: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财务统计处、市场秩序处、市场体系建设处、流通业发展和商贸服务业处、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促进处、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药品流通管理处、对外贸易处、服务贸易处、东盟贸易处、对外投资管理处、商务代表处管理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处、境外罂粟替代发展办公室、外国投资管理处、开发区处、外事和国际经贸关系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口岸规划发展处、口岸通关促进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8个事业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云南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澜沧江-湄公河区域经贸开发中心、云南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云南省外商投资投资服务中心、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聚焦主责主业,全省商务事业实现跨越发展。2017年,省商务厅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6423.1亿元,同比增长12.2%,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增速排名全国第3位。货物进出口总额完成1578.66亿元人民币(233.94亿美元),增长19.9%,增速排名全国第10位。实际利用外资9.63亿美元,增长11.1%,全国排名第17位。对外实际投资18.2亿美元,增长13%,全国排名第12位。现代物流产业增加值实现1416.6亿元,同比增长14.1%。

1.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积极释放商务发展空间活力。一是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履行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全部完成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涉及我厅的改革事项6项,全面完成关于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推进落实改革举措6项、改革任务17项,自选改革任务10项。 二是 编制完成《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经济贸易中心的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印发实施。 三是 起草完成《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省政府于2017年4月印发实行。 四是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配合推进“多证合一”,2017年商务系统整合事项7项。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清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五是 全面实行境外投资“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管理模式。代拟《云南省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考核办法》,已由省政府核发。 六是 编制完成《云南省进一步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于2017年9月印发实行。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推广工作被商务部作为地方典型案例上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 七是 推动省人民政府与商务部在全国率先签署部省合作协议(即《关于共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部省合作协议》),我厅分别与商务部亚洲司、美大司、贸发局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

2.以稳增长惠民生为根本,全面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 一是 积极培育生活性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居家养老服务、餐饮、商贸物流等8个行业的服务质量标准获批列入2017年度云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二是 开展品牌培育和市场推广,推进北上广深及香港、澳门地区“云品专卖店”试点建设并投入运营。启动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流通业绿色发展。 三是 继续实施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全省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全覆盖。新建乡村新型商业中心试点13个,33个国家级贫困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被批准为国家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50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家电子商务示范公共服务机构、10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0家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四是 推动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在全省县级全覆盖。 五是 积极推进省政府已批准设立的玉石珠宝、橡胶、茶叶、食糖、花卉等5个交易中心开展运营;咖啡、中药材、水产品、果蔬、食用菌、核桃6个交易中心建设有序推进。 六是 持续推进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商务诚信体系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体系建设;做好跨区域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试点自评准备;持续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强化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在典当、融资租赁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七是优化完善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功能,加大全省成品油管理力度;加强重要商品储备,推进特色行业健康发展。

3.以调结构转方式为突破,着力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一是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外贸稳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制定外贸促进政策,努力推动外贸进出口回升。 二是 扩大检商“三证合一”试点范围,新增玉溪、楚雄改革试点。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申报泸西县、墨江县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支持中信保云南公司与建行云南公司成立“建信易”融资平台,着力破解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 建立重点外贸企业联系服务制度,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协力解决企业发展瓶颈。促成云锡公司恢复开展锡精矿加工贸易,成为全国唯一的可以正式开展锡精矿加工贸易业务的锡行业企业。 四是 筹备“魅力云南,世界共享”为主题的外交部云南全球推广宣传活动,成功推介云果、云菜、云咖、云花、云药6个“云系列”特色商品,受到王毅外长和陈豪书记的肯定。 五是 拟制《云南省边民互市管理暂行办法》,做好边民互市常见进口商品目录的动态管理,引导边境各州市依托边境口岸优势发展物流、加工等产业,推动形成口岸商品和产业聚集区。 六是 推动中缅原油管道原油进口,维持对缅矿产品贸易秩序;配合做好跨境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试点工作。 七是 加强服务贸易统计,培育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服务外包重点企业、重点培训机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以及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 八是 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申报中国(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4. 以拓展国际合作领域为导向,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一是 建立完善境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26个,实现南亚东南亚全覆盖,并延伸到西亚、北非、欧美等地区。“云南省设立驻外商务代表处实现双向贸易投资良性发展”经验在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中作为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彰。 二是 加快推进老挝赛色塔综合开发区与香港招商局集团的招商、运营及核心产业培育合作;积极跟进老挝磨丁经济专区、柬埔寨暹粒国际机场临空产业园、缅甸曼德勒缪达工业园“园中园”、缅甸八莫康亚吉峰现代农牧业开发示范园区等园区项目建设。 三是 全面梳理我省拟建立钢铁、建材、汽车、化工、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境外加工基地,推动产能集群转移的中远期园区项目建设。 四是 拓展对外劳务合作市场,促进外派劳务专业基地建设。 五是 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申报41个援助项目,争取其对云南民间组织走出去给予倾斜支持。推进缅甸“光明行”木姐农村地区健康促进项目、缅甸木姐地区安全饮水项目等24个援缅民生项目实施。 六是 协助国家发改委在昆明召开澜沧江-湄公河国家互联互通联合工作组会议;推动我国援建的滚弄大桥项目取得重大进展。 七是 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企业全面核查工作,推进替代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5.以发挥外资辐射带动作用为基点,努力提升引进外资质量效益。 一是 继续深化外商投资企业“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广实施外资备案制管理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全年全省共完成506个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工作,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理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时间缩短60%。 二是 与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州市政府建立外资管理共推共管合作机制,推动新项目引进、落地和资金到位。 三是 加强与发达国家、知名企业的沟通衔接,继续推动深化中美省州、滇韩、滇以、滇新的投资经贸合作,推动平安不动产、新加坡丰树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昆明。 四是 在商洽会期间成功举办“中美省州经贸合作系列活动”,为企业和各州市搭建投资合作平台。

6.以加快优质要素聚集为重点,持续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平台建设。 一是 加快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稳步推进,磨憨—磨丁货运专用通道中方段现已完成,老方段已开工建设。中越河口—老街跨境经济合作区申报加快推进,红河州政府已安排专项配套资金1亿元用于跨合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中越跨合区安排1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并编制了跨合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中缅瑞丽—木姐跨合区的谅解备忘录》已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签署。 二是 落实商务部2017年边境经济合作区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重点推动云南腾冲(猴桥)、孟连(勐阿)边合区升级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 三是 促进经开区转型升级,昆明经开区获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四是 加速推进综合保税区及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昆明综合保税区于去年5月通过国家验收,红河综保区二期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五是 继续推进云南沿边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工作。 六是 圆满完成2017年“商洽会”有关工作,成功举办GMS经济走廊活动周等系列活动,推动展会经济发展。

7.以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为主线,有序推进口岸软硬件建设。 一是 完成都龙口开放前省级预验收。指导芒市机场改扩建和开放验收;指导大理机场口岸国际旅检通道改建和临时开放申报工作;指导腾冲机场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和推进开放申报工作;做好香格里拉机场口岸、田蓬口岸、勐满通道规划建设和开放前期工作。协调帮助申请畹町口岸芒满通道延期临时开放,推进联检查验设施建设;指导关累港、水富港推进口岸设施规划建设。 二是 推动勐满、勐龙(240)和弄岛开放为偶蹄类动物进口指定通道及规划建设工作;完成云南河口口岸整车进口口岸申建调研。 三是 全面开展口岸建设资金项目督促,帮助临沧市、红河州等争取国家一类口岸项目建设资金。 四是 推进磨憨、天保货运通道、查验场所和口岸联检查验设施设备建设;指导协调德宏、红河、版纳、保山四个州市在口岸建设进出口危化品查验场所;指导怒江州边民互市场(点)选址及其建设;有序推进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推进瑞丽口岸国门第四通道建设,指导畹町口岸芒满通道建设。 五是 全力推动完成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并上线运行,覆盖全省90%以上的业务量,排名全国沿边省区首位,圆满完成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17年底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目标任务。 六是 有序推进瑞丽、磨憨、河口、昆明机场口岸通关便利化综合改革试点;昆明机场口岸实现7×24小时通关保障 。七是 在全国率先推动建设关检合作试验区,并于2017年6月在磨憨口岸进行试点。

8.以培育经济新增点为目标,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一是 省级重点物流产业园建设全面启动,宝象临空国际物流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实施。 二是 跨境物流成效明显,滇老、滇泰、滇越、滇缅等境外跨境物流公司先后落地;水产品跨境冷链物流贸易网络建设步伐加快,引进名成集团等大型冷链物流企业落地我省并启动实施;首个跨境物流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营。三 智慧物流发展取得重要进展,云南国际“现代物流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建投物流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建设的智慧物流供应链平台成功上线运营,云南首个干线甩挂运输物流大数据平台落成运营,城乡物流体系及物流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启动实施。 四是 龙头企业培育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10户企业获评国家3A级以上物流企业资质,其中5A级物流企业数量新增2户,2家新增5A级物流企业即能投物流有限公司和建投物流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总额分别首次突破500亿元和100亿元大关。 五是 物流产业招商引资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名成集团、平安不动产、新加坡丰树集团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相继落地我省。 六是 产业基金设立和运作步伐加快,总规模60亿元的现代物流产业子基金正式注册成立,省能投集团发起设立的200亿元现代物流产业投资基金完成投资10亿元。

此外,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保密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5人,其中:行政编制173人(含纪检8个编制),事业编制119人。在职实有2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37人,财政部分供养5人。

离退休人员120人,其中:离休10人,退休11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2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4,55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57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982.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559.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577.81万元,上年结转2,982.0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577.8万元(本级财力71,332.8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4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559.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33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68.81万元,项目支出66,564.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成本补偿245.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行政运行3,400.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厅机关及省贸促会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机关服务359.0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运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招商引资100.00万元,主要用于省贸促会组织对外展洽会。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事务-事业运行408.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云南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西南投资促进中心、云南省商务研究院、云南12312商务投诉举报中心、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贸开发中心等5家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保障事业单位日常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体检及开展有关离退休人员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0.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人员体检及开展有关离退休人员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8.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商业流通事务-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6,867.02万元,主要用于推进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市场监测体系、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创新,完善城乡商品流通网络等内贸发展促进工作。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4,456.98万元,主要用于扩大外贸进出口、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境外商务代表处并维持其运转、参加国内涉外重点展会、促进境外替代种植产业发展、开展对外援助、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等。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5,000.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本省产品出口、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建设境内外隔离检疫区、建立外经贸投资贸易服务中心等。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3.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4,768.81万元,项目支出66,809.00万元,合计71,577.81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3,98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3.4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84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5.38万元,项目支出13,061.32万元)。

        资本性支出4.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00万元)。

        对企业补助53,743.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3,743.68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外经贸内贸发展专项资金,金额13,916.54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促进社会消费增长和批零住餐销售额、营业额增长,促进餐饮业发展,培育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支持推进我省乡镇农村集贸市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改造,建设和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强市场统计监测和应急保供,推进市场监管和重要产品追溯;二是支持外贸提质扩量,重点支持农产品、机电产品等优势产品出口和资源性产品进口,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市场采购贸易,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外贸结构调整,促进全省外贸进出口快速健康发展;三是支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和劳务合作发展,积极支持我省有比较优势的产业“走出去”;四是支持实施猪肉储备项目,确保储备猪肉储备数量真实、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五是推进跨境物流、“互联网+”物流、冷链物流、城乡物流发展和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860.00万元,主要用于鼓励和支持在缅甸、老挝北部的传统罂粟种植区替代种植水稻、玉米、木薯、甘蔗等经济作物,促进中老、中缅地方政府间罂粟替代种植双边合作机制建设。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8个,采购预算资金5,980.2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原因

2018年度我部门本级财力安排基本支出万元4,768.81万元,比2017年增加734.95万元,增长18.22%,原因如下:一是工资改革,调增了改革性补贴标准;二是由于工资调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所增加;三是部门人员变动造成工资预算变动;四是公车保险费由财政直拨改为列入部门预算核定。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我部门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66,809万元,与2017年度的19,749.00万元相比增加47,060.00万元,原因如下:一是为加强省本级外贸工作,将省级外贸发展公共项目预算调增575.00万元;二是按照省政府要求,我省对缅援助工作将扩大国别范围,将对缅援助改为对外援助,并将预算资金调增1000.00万元;三是将省贸促会对外展洽经费100.00万元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四是根据工作需要,将参加国内重点涉外展会预算调增200.00万元;五是2018年我省拟新设3个驻外商务代表处及澳门代管处,增加预算650.00万元;六是为加强各州市省级内贸发展工作,从省级内贸发展专项资金调减632.98万元至省对下使用;七是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本省产品出口、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进口、建设境内外隔离检疫区、建立外经贸投资贸易服务中心等批示,2018年新增45,000.00万元预算资金;八是2018年不在省本级安排省级猪肉储备资金,故调减34.00万元;九是  “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减少8.88万元;十是省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专项经费较上年调减10.00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5.批零住餐: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

6.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3,400.1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厅机关及省贸促会人员工资和保障日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

本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641.65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597.82万元增加43.83万元,增幅7.33%。其中:本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512.5万元,较2017年初预算增加54.01万元,增幅11.78%;本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65.24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8万元,下降10.68%;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年初预算63.9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66.29万元减少2.38万元,下降3.59%(其中:本年公务公车购置年初预算18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8万元;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45.9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66.29万元减少20.38万元,下降30.74%)。

      2.“三公”经费增减表动原因分析

(1)因公出国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省商务厅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512.50万元,较2017年458.49万元增加54.01万元,增幅为11.78%,增长全部为厅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分会(以下简称省贸促会)调增预算。主要原因是,2018年省贸促会拟安排年初预算较2017年增加“贸促会对外展洽专项经费”100.00万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参加境外展洽会,故导致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有所增加。

(2)公务接待费: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严格遵循八项规定,每年“三公”经费遵循只减不增的原则。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7年增加18万,主要原因为按照中央关于越野车不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以及双18配置车辆规定,我厅拟调整领导用车,将拍卖1辆并新购1辆。

附件1.云南省商务厅预算公开情况表

附件2:目录

来源:  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