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15.02.2017  14:05

 

关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四)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五)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流通、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驰名商标的组织申报、云南省著名商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竞争执法和消费维权,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促进全省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是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要围绕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着力构建方便快捷、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和优胜劣汰。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积极推进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竞争执法为重点的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是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要继续深入实施“消费满意在云南”行动,围绕共建、共治、共享,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强化新型消费维权领域监管,加强消费环境建设。

四是充分履行服务发展职能,持续优化提升服务效能。要围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动扶持政策落地,指导推动商标品牌和广告业创新发展,不断拓展工商支持服务经济发展的领域。

      五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更加夯实改革发展基础 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扭住责任制落实这条主线,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巩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工商和市场监管改革发展的需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国家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和重点,按照“全面完整、统筹平衡、集中财力、确保重点”原则,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二是根据工商部门履行职能需要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不断增强预算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三是全口径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测算项目所需资金,所有编制预算项目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标准;四是不断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九个,分别是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工商管理干部学校、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云南省广告协会、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云南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培训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42名,其中:行政编制182名,事业编制160名,在职实有29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7人;离退休人员167人,其中:离休13人,退休154人。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70辆.其中:21辆为省工商局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8辆划为省级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台用车接通知后即可移交;11辆为下属事业单位车辆;30辆为待报废处置车辆,已封存。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省工商局财务总收入724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48.55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48.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5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90.1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58.4万元(本级财力6115.4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1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3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48.5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6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4万元,占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的82.27 %,项目支出1084万元,占本级财力安排支出的    17.73%),执法办案补助支出11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支出2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790.1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一是列“201类15款”支出6310.81万元,主要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二是列“208类05款”支出  578.4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三是列“221类02款”支出359.3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省工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7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67%;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5.59%。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054.27万元,变化的原因主要一是上年年初预算批复未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二是单位人员正常增资及本年人员增加故日常公用经费增加等。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省工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7.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项目支出14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项目支出790.1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及监管,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商标监管、著名商标评审,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商品质量监督、监测、执法办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信息化系统维护及建设等工商业务性支出。

2017年云南省工商局项目支出预算为1427万元(不含上年结转资金),比2016年减少295.9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执法办案补助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支出调减;二是部分项目因政策调整原因进行了调减。

 

附件:附表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1-1至1-7) 点击此处下载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