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支队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交通警卫开道并指导县区警卫开道工作。负责办理全市辖区内机动车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负责监督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本辖区内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普通二、三轮摩托车驾驶证业务,补、换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负责指导条件具备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办理实效申领、增加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等机动车驾驶证业务,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教育和考试业务。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责任复核,监督指导全市交通民警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履行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组办公室及市“推丘办”工作职责。负责G85国家高速公路昭通段全长261KM(江底大桥至水富)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处罚交通违章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按照规定执行道路交通保卫任务;先前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4年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6人(2014年度在职在编人数为2013年10月编报预算数);在编实有车辆61辆。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4人。
四、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2160.1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160.15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6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15万元,占总支出的70%;项目支出644万元,占总支出的3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公共安全—公安”支出,主要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中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社会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6.1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81.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45万元,主要用于包括离退休人员工资、抚恤金、生活补助及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52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劳务费(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种保险等)等支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财政批复昭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及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万元,用于开展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交通秩序管理、车管业务、推广丘北经验、警营租用及改造、电信线路租用、电子监控系统违法告知通知书邮政投递、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装备建设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昭通市昭通市交警支队 发布人:昭通市交警支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