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的通知

28.04.2017  12:44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

部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农业局,临沧市茶叶产业主管部门:

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2017〕1号)要求,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农业部拟安排云南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14个,其中:粮食作物9个、油料作物1个、糖料作物2个、园艺作物2个。

经研究,我省的14个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按照水稻3个、玉米2个、马铃薯2个、小麦1个、杂粮1个、油菜1个、糖料蔗2个、蔬菜1个、茶叶1个安排组织申报。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服务队伍健全、服务工作扎实、服务效果显著。

(二)按照作物划分,申报县(市、区)水稻、玉米、马铃薯、小麦、蚕豆、油菜、甘蔗种植面积应居全省前10名,蔬菜、茶叶为“十三五”规划重点县(区、市)。

(三)示范推广的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集成度高,技术

先进或已经有了成功的推广示范典型模式,模式能充分体现“绿色”“高产”“高效”。

(四)围绕创建作物的产业发展,在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上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同时在探索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新模式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有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知名品牌引领,能有效发挥“企业+合作社+农户”或“电商+公司+农户”的产销衔接模式,扩大规模生产、规模经营,提高效益。

(五)具有独特的区域特点,对传统的农耕文化有传承和发扬,既能促进当地产业形成品牌,又可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资金用途

参照农业部2016年粮棉油糖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资金补助标准400万元/县进行编报(最终资金额度以农财两部文件为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需要的种子、肥料、农药、农膜、节水设施设备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 二是 社会化服务补助。对购买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耕种收机械化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进行补助。 三是 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对农业、科研等部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给予适当补助。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名额分作物按照3选1(茶叶2选1)、5选2、7选3确定,进行差额申报、公开竞争择优。

(二)申报名额分配到州市,各州(市)、县(市、区)农业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县为主体自主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由州市级统一上报该辖区所有县的申报材料。

(三)2016年实施部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县,原则不得申报相同作物2017年项目。

(四)每县只能承担1种作物的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

(五)申报统一按照申报书样式编制(附件1),电子文档请到云南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六)粮油糖作物每个县创建示范面积不少于5万亩,蔬菜每个县创建示范面积不少于1万亩,茶叶每个县创建示范面积不少于0.5万亩;项目区节本增效5%以上、带动全县节本增效2%以上。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每县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0-100个,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

(七)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和扫描件报送。申报材料包括:逐级上报的请示文件和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请于2017年5月3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茶叶项目申报材料报厅茶叶产业处),同时抄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付文、吴海锋;0871-65652320、6574953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农业厅茶叶产业处  欧阳义中,1388821338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吴叔康、杨旭;13116290817、1357702592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7年农业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申报书

3.云南省2016年各类作物面积、产量排序

4.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7年绿色高

    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

    〔2017〕1号)

 

 

                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4月    日

 

附件1

2017年部级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作物    州市

水稻

玉米

马铃薯

小麦

杂粮

油菜

蔬菜

茶叶

甘蔗

备注

昆明市

 

 

1

 

 

 

1 

 

 

 

昭通市

 

 

2

1

 

1

 

 

 

 

曲靖市

 

1

2

 

1

1

 

 

 

 

保山市

1

 

 

 

 

1

 

1

 

 

楚雄州

 

 

 

 

 

 

1 

 

 

 

红河州

2

 

 

1

 

 

1

 

 

 

文山州

1

2

 

1

 

 

 

 

1

 

普洱市

1

1

 

 

 

 

 

 

1 

 

西双版纳州

 

 

 

 

 

 

 

 

1

 

大理州

 

 

 

 

1

 

 

 

 

 

德宏州

2

 

 

 

 

 

 

 

 

 

丽江市

 

 

 

 

1

 

 

 

 

 

临沧市

 

1 

 

 

 

 

 

1

2

 

合计

7

5

5

3

3

3

3

2

5

 

注:杂粮主要以荞麦、蚕豆、豆类及薏仁米为主。

 

 

附件2

 

2017年农业部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申报书(样式)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申报日期:            

   

云南省农业厅 制

2017 年4月

 

 

 

 

 

 

 

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条件

(一)创建作物基本情况

(二)项目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三)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二、立项理由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可从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和创新生产模式,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种植业(粮食、油料、糖料、蔬菜、茶叶)生产体系,提高粮食(油料、糖料、蔬菜、茶叶)及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油料、糖料、蔬菜、茶叶)及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实现产业升级等方面阐述。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可从资源优势、产业优势,项目外部配套条件、生产潜力、工作基础、地方政府和农民群众积极性等方面阐述。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三、项目建设的基本原则

根据农业部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据实描述。

四、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及内容

(一)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力争实现“四个一批”目标,即集成一批绿色技术模式、打造一批绿色高效典型、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水稻、玉米、马铃薯、小麦、杂粮、油料、糖料单产提高1个百分点;力争项目区节本增效5%以上、带动全县节本增效2%以上。   

(二)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实施地点、作物、规模,创建内容等。)

按照《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农(粮油)〔2017〕1号)要求,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

创建内容,重点开展“五大行动”即: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区域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口粮作物品质提升行动、特色产品提质增效行动、农业功能拓展增收行动。

(三)主要措施

可从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技术方案、工作月历,开展技术培训、落实示范样板、实行绩效管理与评价、明确奖惩措施等方面阐述。

(四)主要技术(创新技术)

五、经费概算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即,物化投入补助,社会化服务补助,技术推广补助。根据各地实际,细化说明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六、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项目区创建作物增产情况。面积、单产、总产增减。

2.项目区创建作物增效情况。亩平效益增减。

3.项目区农户增收情况。对农民增收的贡献。

(二)社会效益

1.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农民科技素质,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2.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促进创建作物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高组织化程度。

3.稳定面积,提高产能,保障粮食(油料、糖料、蔬菜、茶叶)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生态效益

提高耕地产出率、水资源利用率,提高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利用率,控制面源污染,促进粮食(油料、糖料、蔬菜、茶叶)生产与环境的相对协调。

 

申报县市区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州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5年各类作物面积排序表

                    单位:亩

序号

水稻

玉米

马铃薯

县市区

面积

县市区

面积

县市区

面积

1

腾冲县

478650

宣威市

1304730

宣威市

896355

2

澜沧县

376470

镇雄县

970590

会泽县

762000

3

勐海县

370830

澜沧县

596160

镇雄县

641685

4

芒  市

285750

丘北县

474165

陆良县

379995

5

盈江县

275775

砚山县

465750

昭阳区

322125

6

广南县

228105

广南县

462780

寻甸县

271707

7

隆阳区

204510

永德县

460770

永善县

252165

8

金平县

185760

隆阳区

422130

巧家县

240705

9

陇川县

183690

会泽县

410250

富源县

229155

10

元阳县

177660

罗平县

400050

沾益县

220035

 

 

                      单位:亩

序号

小麦

蚕豆

油菜

县市区

面积

县市区

面积

县市区

面积

1

镇雄县

277905

永胜县

110820

罗平县

799995

2

砚山县

223650

洱源县

98925

腾冲县

319935

3

凤庆县

187350

麒麟区

96315

师宗县

280020

4

弥勒县

210900

隆阳区

85140

广南县

270120

5

丘北县

191670

楚雄市

84330

富源县

120000

6

文山市

182865

大姚县

81330

泸西县

101700

7

云  县

170145

陆良县

78840

盐津县

100290

8

宣威市

132000

祥云县

77370

镇雄县

96210

9

广南县

128130

禄丰县

73440

丘北县

78555

10

景东县

117585

沾益县

70005

禄丰县

77115

 

    单位:亩

序号

豆类

荞麦

薏仁米

县名

面积

县名

面积

县名

面积

1

蒙自市

184995

  沾益县

190005

师宗县

80000

2

隆阳区

179550

  宣威市

141585

罗平县

20000

3

富源县

167880

  寻甸县

99214.5

勐海县

19400

4

广南县

167220

  会泽县

82650

澜沧县

19000

5

马关县

163320

  马龙县

72690

富源县

14600

6

会泽县

156600

  澜沧县

69675

 

 

7

沾益县

150015

  罗平县

69600

 

 

8

景东县

149970

  镇雄县

68265

 

 

9

永胜县

144480

  宁蒗县

59760

 

 

10

永德县

137220

  陆良县

45300

 

 

 

                  单位:亩

序号

甘蔗

 

 

县市区

面积

县市区

面积

县市区

面积

1

富宁县

454785

 

 

 

 

2

耿马县

411120

 

 

 

 

3

永德县

362340

 

 

 

 

4

陇川县

310680

 

 

 

 

5

澜沧县

232245

 

 

 

 

6

盈江县

227040

 

 

 

 

7

勐海县

173115

 

 

 

 

8

云  县

171375

 

 

 

 

9

镇康县

152910

 

 

 

 

10

沧源县

138465

 

 

 

 

统计数据来源:除薏仁是2016年农业行业统计数,其余数据为2015年省统计局数据

 

 

 

蔬菜“十三五”规划重点县(市、区)名 单

昭阳、丘北、砚山、马关、弥渡、祥云、隆阳、施甸、景谷、盈江、元谋、宾川、宜良、晋宁、嵩明、麒麟、陆良、会泽、师宗、宣威、罗平、富源、通海、江川、澄江、华宁、禄丰、泸西、建水、石屏

 

云茶“十三五”规划重点县(市、区)名 单

临翔、云县、凤庆、永德、镇康、耿马、沧源、双江、

腾冲、龙陵、昌宁、绿春、广南、思茅、宁洱、墨江、

景东、景谷、镇沅、江城、澜沧、孟连、西盟、景洪、

勐海、勐腊、南涧、芒市、梁河、盈江

 

附件4

13

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工作方案

 

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为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创建、高质量推进,农业部启动“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年”活动,努力打造绿色高产高效创建3.0升级版,助力种植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产业带动能力强的县,开展粮棉油糖和园艺作物(水果、蔬菜、茶叶)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力争实现“四个一批”目标。

(一)集成一批绿色技术模式。 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和生产基础,每个项目县、每个创建作物集成示范1项以上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挖掘作物生产潜力。

(二)打造一批绿色高效典型。 通过项目带动,着力提高产量、改善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力争项目区节本增效5%以上、带动全县节本增效2%以上,树立一批典型,带动周边区域均衡发展。

(三)创建一批优质特色品牌。 围绕市场需求,以龙头企业为带动,发展订单生产,促进产销衔接,培育知名品牌,打造“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实现优质优价。

(四)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 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创建,每县培育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0-100个,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创建层次和水平。

三、创建内容

结合各地生产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选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薯类、油菜、花生、棉花、甘蔗、小宗粮油,以及水果、蔬菜、茶叶等作物,重点开展“五大行动”。

(一)绿色技术模式示范行动。 以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为重点,围绕种植结构调整,示范推广粮豆轮作、间作套种等高效种植模式,以及棉花、甘蔗、薯类、杂粮等机械化作业技术。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精量播种、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残膜回收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全程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

(二)区域关键技术攻关行动。 针对制约农作物生产的瓶颈,开展品种收集筛选、农机改进研发、高产高效技术试验和联合攻关。突破资源瓶颈,筛选优质、高产、高抗品种,减少水肥药投入,缓解资源环境压力。突破技术瓶颈,着力攻克油菜、马铃薯、棉花、甘蔗等作物机械播种、收获的薄弱环节,实现全程机械化。突破效益瓶颈,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机器换人等技术,提高种植收益。

(三)口粮作物品质提升行动。 聚焦水稻、小麦两大口粮品种,推广专用品种,发展北方优质粳稻、南方加工用早籼稻、大兴安岭沿麓强筋小麦、沿江沿海弱筋小麦生产,改良品种,提升品质,增加优质专用品种供给,满足个性化、多元化需求。推进产销衔接,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农企对接,探索合同式、订制式生产,促进优质优价,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

(四)特色产品提质增效行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区域、品质、功效等特色鲜明的杂粮杂豆、油料、水果、蔬菜、茶叶等产品,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突出标准化生产,选择区域公用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从产品标准入手,完善一批标准体系、打造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健全一批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突出品牌创建,大力发展“一县一品”“一乡一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实现品牌增效、特色增收。

(五)农业功能拓展增收行动。 拓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外沿,赋予新功能、创造新价值。发展综合种养,推广稻田养鱼、虾、蟹、鸭等“水稻+”种养模式,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养鸡、养鸭等模式,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带动增产增收。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文化传承等新业态,把农场变成工厂、把田园建成公园、把产品变成商品,实现“一田多用”,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

四、实施方式

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的科学化水平。

(一)严格“三项制度”,遴选实施主体。 以县(市)为实施单元,整建制推进。一是主体申报制。坚持县级自主自愿申报、省级公开竞争择优、部级等额审核确定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二是考核验收制。当年项目实施结束后,组织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考评。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三是竞争淘汰制。根据项目验收情况,以省为单位对全省项目县进行打分排序,验收合格的县下年度可继续申报,验收不合格的县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二)落实“四个配套”,加强项目管理。 各省农业、财政部门要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行政推动,确保项目落实。一是领导小组配套。项目省要成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或农业厅(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项目县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二是技术小组配套。农业部成立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牵头的技术小组,各省成立由农技推广部门和专家组成的技术小组,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和指导服务。三是工作档案配套。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将创建方案、考核、总结等文档和照片资料归档立案,装订成册,按时完成数据库管理和信息录入。四是示范标牌配套。及时更新并规范示范标牌,明确创建作物、创建目标、技术模式、行政及技术负责人等信息,便于宣传示范和监督检查。

(三)坚持“五个统一”,提升创建水平。 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为承担主体,以社会化服务为主要方式,大力推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良种供应、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打造政府拿得出、部门打得响、农民信得过的精品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实行部、省、县三级联创、以县(市)为主的原则,各省制定本省工作方案,成立省级领导小组及专家指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农业、财政等部门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承担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任务的县(市),根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县级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负责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省级项目实施方案,于5月15日前报送农业部备案。

(二)强化指导服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提高技术到位率。以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建立专家对口联系制度,开展市场信息、生产技术、产品销售等全过程指导,帮助解决创建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机制创新。 扶持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的新模式。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格局。推进农企合作,促进产销衔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四)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跟踪调度,及时掌握实施进展。适时开展省际间、县际间交叉督导。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自评报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考核评价表,对本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包括相关证明材料)连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农业部。

(五)强化宣传引导。 在关键农时和重大活动时,邀请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充分挖掘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每省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一篇(或一版)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宣传材料,营造良好氛围。12月10日前,各省自主申报“五大行动”创建标兵县,农业部就每个行动择优评选5-10个创建标兵县,予以通报表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省级考核评价表

2.全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标牌(样式)

 

 

 

 

 

 

 

 

 

 

抄送: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


附件1

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省级考核评价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组织管理

(15分)

1.组织领导

(10分)

成立全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得10分,省级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得8分,省级农业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得6分,不成立的不得分。

2.专家指导

(5分)

成立全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专家指导组的得5分,不成立的不得分。

二、项目实施

(50分)

1.标识标牌

(10分)

每个示范县均设立统一规范的项目标牌,得10分,每发现1个示范县不设立标牌扣2分,扣完为止。

2.技术指导

(30分)

每个创建作物生长期内,组织专家巡回指导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0人,得10分,否则不得分。

每个创建作物制定发布省级技术指导意见或方案,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召开1次省级现场观摩或培训活动,得10分,否则不得分。

3.监督管理

(10分)

设立资金使用台账,健全工作档案,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017年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省级考核评价表(续)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三、信息宣传

(15分)

1.信息报送

(10分)

本年度报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简报不少于5期,得10分,每减少1期扣2分,扣完为止。

2.典型宣传

(5分)

在中央媒体宣传报道本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成效,得5分;在省级媒体宣传报道本省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成效,得3分(两项不累加);否则不得分。

四、总结验收

(20分)

1.测产验收

(10分)

按时完成测产验收、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得10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总结

(10分)

按时上报全年项目实施总结,质量符合要求,得10分,否则不得分。

五、奖惩措施

1.加分因素

(10分)

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加5分。

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栏目中正面宣传报道,加5分。

2.扣分因素

(不设限)

出现资金使用违规,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并查实的,每出现1次扣5分。

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检查出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查处1起扣10分。


附件2

全国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标牌(样式)

 

全国(作物名称)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县

 

绿色高产高效创建

示范县实施区域

(具体实施区域要明确标注)


创建规模:示范区涉及×个乡(镇)、×个村,共×万亩

创建目标:平均亩产×公斤,节本增效×元

技术模式:主栽品种:

技术路线:

栽培要点: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财政部农业司

××省农业厅 财政厅

××县人民政府

2017年    月

专家指导组:

组长: ××××

成员: ××××

××××

(不超过5人)

 

领导小组:

组长: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

成员: ××××

××××

(不超过5人)

注:1.标牌尺寸6米×3.5米,彩喷,铁架。

2.作物名称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油菜、花生、棉花、甘蔗、水果、蔬菜、茶叶等。

3.标牌底色、背景图案、字体大小和颜色由各省自行确定,原则上在本省范围内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