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6年选拔省创新团队有关事项的通知

18.03.2016  03:59

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工程”和《云南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2—2020年)》,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根据《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1号)规定,2016年省科技厅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遴选一批省创新团队。为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需求导向、重在应用、择优选拔”的原则,重点选拔培育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及社会发展与民生领域的省创新团队,加速提升我省科学研究与开发能力和水平。同时,鼓励产学研结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产业化,对服务产业、服务基层和科研生产一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团队给予优先支持。

二、遴选条件

1. 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为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申报的创新团队必须与企业有实质性的研究开发合作,能为企业解决关键技术,进行产品开发等。

3. 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创新团队研究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 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

(2)2011年以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过100万元以上的科研项目,且获奖或主持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未在国家或省级其他创新团队中担任核心成员。

5. 创新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由10至20人组成,其中核心成员5人左右;

(2)具有较强稳定性,其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3)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能在国家或省级其他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核心成员。

6. 创新团队一般以业绩优秀并有人才梯队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

三、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3个。

四、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

1. 请各单位按照《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31号)的要求,根据本单位优势特色及发展规划,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

2. 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团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云南省创新团队申请书》、《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各一式8份(含电子版),并准备《云南省创新团队申报附件材料》一式2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从省科技厅网站www.ynstc.gov.cn通知公告或专项工作——科技人才栏目下载),经团队所在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明确匹配资金和其他保障条件后正式提交。

联系人:王可心、韦翌

联系电话:0871—63123130

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科技大楼1406室

邮政编码:6500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集中受理时间: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报送材料的,纳入2017年评审。

 

附件:1. 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点击下载)

2. 云南省创新团队申请书(点击下载)

3. 云南省创新团队申报附件材料(点击下载)

4.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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