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2015年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总结

20.01.2016  15:14

  根据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宾川县把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作为探索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健全架构、强化领导,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实施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县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分两批进行,上半年为第一批试点,在州城镇白庄村委会白庄帽、州城村委会新队和老赵村委会新队3个自然村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下半年为第二批试点,在州城镇龙邑村委会和上半年未开展试点的乡镇各选1个自然村开展试点工作。共涉及10个乡镇14个村委会16个自然村2646户农户10398人,各村选举产生了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制定了《自然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2项基本制度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客事办理从简制度》等符合本村实际的专项制度。

  二、主要做法

  (一)突出“”,强化责任落实。组建了县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办公室工作细则及挂钩联系制度,办公室工作有序高效运转。落实了试点工作专项经费14万元,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涉及试点的镇、村委会相应成立了工作小组,明确工作人员,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狠抓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先后16次到试点镇、村进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工作。根据试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8月31日,县委常委会第69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县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全县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试点工作的格局。

  (二)选好“”,精心安排部署。制定了《宾川县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保障,为试点工作提供依据。同时,择优选择群众基础好、村内道路硬化、文体活动场所建设等公益设施搞得好、村组干部得力的自然村作为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试点镇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培训会,进行工作部署、业务培训,对镇、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涉及开展试点工作的村党总支、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驻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及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进行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有力有序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

  (三)抓实“”,营造舆论氛围。坚持把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贯穿于村民自治试点全过程。试点镇通过召开党员会、户主会、文艺汇演、张贴标语、制作试点工作明白卡、选举流程图展板等行之有效方式,广泛深入发动群众,使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了解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做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村民自治转化为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的自觉行动,形成了全民参与村民自治的良好氛围。全县共组织召开村“三委”班子成员、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和全村党员、户长会议31余场次、张贴标语97条、发放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明白卡500张、太阳能路灯悬挂宣传标语40块,制作试点工作选举流程图展板3块、大型展板8块。对乔甸大椿树村“清工结账”等自治机制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文章被州委办《大理调研》采用。邀请州城镇领导对村民自治工作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理论文章。邀请了州县电视台、《宾川时讯》采编部记者对村民自治进行了全方位采访报道,白庄帽村村民自治工作被列入全州三个典型村之一录制了专题片。

  (四)选好“”,配强自治组织。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是否有效运转取决于村民的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取决于能否选出热心公益事业建设,办事公道,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的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村民监事会主任等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对此,县、镇、村三级高度重视选举工作,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依法推选产生自然村村民自治选举委员会,并对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力促进了选举工作。通过充分发动群众,村民积极参与,按程序在户长会议上推选产生村民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和监事会主任、监事。为便于工作开展及有效解决部分理事报酬,实行村民理事会理事长与村民小组长或村民小组支部书记“一肩挑”,村民监事会主任与村民小组支部书记“一肩挑”。老赵新队村支部书记、村民组长、监事会主任“一肩挑”;白庄帽村支部书记、理事长“一肩挑”,理事、村民小组长“一肩挑”。

  (五)立好“”,规范工作运行。在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过程中,试点村紧密结合实际,聚全民之力、集全民之智,反复讨论修改,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2项基本制度和根据村庄治理需要的《村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客事从简管理制度》等专项制度,及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办理村务情况记录表、办理村务误工登记表,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制度建设突出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如老赵村委会新队倡导移风易俗,规定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应向村民监事会申报,经监事会批准后方可操办。喜事新办,丧事从俭,反对盲目攀比和大操大办,客席上每桌菜控制在13个菜以内,荤素搭配为主,不使用高档香烟和酒水。凡劳释出狱人员不准搞庆典和操办客事,建大门、房屋封顶,子女升学只可在直系亲属间进行适当的庆贺,给逝者竖碑或立生基要本着节约从俭。试点村用制度明确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的职责任务,并与村党支部、村民小组长之间的关系,为规范性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使村民自治制度真正落地生根。

  (六)做好“”,推进综合改革。乔甸镇河边村委会椿坪村是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也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在试点中,村民自治与农村综合改革紧密结合,互动推进。选举产生的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积极参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参与对地块的指认、指界、确认、公示等工作,确权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同时,扎实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两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三清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金牛镇菜甸村是“空心村”整治试点村,也是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村民自治选举产生的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积极参与“空心村”整治工作,完成土地收储20.08亩,其中:零星空闲土地10.23亩、农户宅基地9.85亩,现已兑付土地收储补偿资金116.2万元,组织拆除老村危房2160平方米。为进一步盘活集体“三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增加集体收入。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以村后荒山面积作为集体股份、由26个村民股东自愿出资出物143.75万元,成立了《宾川县乐满地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集体股占公司股份的20%。

  三、取得的成效

  (一)整合资源,创新了乡村治理机制。在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以前,一个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管理一般由1名小组长和1名支部书记来管理,有的还是兼任,在管理中出现管理难、难管理的现象。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村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试点村由选举产生的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来共同管理,管理人员一般在5—9人,其中有村内经济合作组织、老年协会、文艺团体等民间组织负责人,整合了各方面力量,优化了治理结构,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强的保障。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是民主选举产生,加之亲缘、人缘、地缘优势,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彰显主体,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以群众需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大多数人最愿做的现实问题入手,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为着力点,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三清洁”活动,群众积极参与,热情高涨。州城镇白庄帽村开展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以前,垃圾清运费难收、收不齐、花费时间长。开展试点工作后,村民会议一开,垃圾清运费由原来15元/人•年提高到20元/人•年,仅用两天时间就收齐了。白庄帽村民理事会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资12万元进行村内主干道盆架式绿化;聘请保洁员6名,进行公共场所及主干道保洁;想方设法为老年协会添置一些桌椅进行客事办理出租,一方面加强客事管理,另一方面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州城新队村民理事会选举产生后就带领村民开展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修剪绿化带、进行大扫除,争取到4万元资金进行植树种花,绿化家园;投资90多万元,进行村间道路硬化。现在理事会召开群众会,人也来得齐了。

  (三)自我管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客事从简办理等制度,规范村民行为,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文明新风。村民理事会成员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按规定办理客事,示范引领带动的同时,在村民客事上主动代主人对客人作本村客事办理从简相关要求的解释、说明工作,示范带动移风易俗,试点村客事从简办理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成效最为明显。评定低保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经过村民会议决定,有效实现了村民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村民理事会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介入、积极调处,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群众得和谐”。目前,试点村呈现邻里和睦、村风文明、村庄和谐的崭新风貌。

  (四)发挥优势,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村民自治调动了村组干部和村民的积极性。村民参与经济建设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高涨,致力于全村的发展。村民理事会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葡萄、柑桔、石榴等优势产业,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走上了致富道路。白庄帽村村民理事会结合村情,进一步理清完善发展思路,提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发农资、提供技术、营销服务,一方面降低农户生产成本,另一方面发展村集体经济,为自然村村民自治提供物质支撑。

  (五)自主服务,推进了基层组织建设。村民理事会积极引导成员成为村民致富带头人,村党支部积极把致富能手理事发展为党员,将优秀党员理事培养成村后备干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党支部强化对村民理事会的领导,并以党支部建设带动村民理事会、群众组织、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有效解决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我县在开展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试点工作中仍然存在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转变,村民的自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在理事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村规民约等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增强可操作性。三是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误工补助及村民自治组织运转经费困难。村民小组长、支部书记有国家补助,而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没有补助,州里明确这部分人的误工补助由村民出资解决。我们调查的情况是:理事不愿收、村民不愿交。尽管我们提倡无私奉献,如果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误工补助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工作难以为继,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理事会成员的工作热情和理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在村民自治运转指导上有待于加强,个别乡镇、村委会认为“一选了之”,导致有的村民理事会和监事会找不到工作着力点,打不开工作局面。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步试点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扩大试点。2016年计划在全县10个乡镇中各选1个自然村继续进行试点。加强试点村村民自治运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积极帮助试点村村民自治组织理顺工作关系,探索和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的配套措施;二是加大对试点村经验做法、成效的宣传力度,充分激发村民参与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扎实推进自然村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拓宽思路,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壮大自然村集体经济,着力解决村民理事会和村民监事会成员误工补助及自治组织经费,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