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缴费百万,社保还是自保

20.05.2015  12:31

  30年缴费百万,社保还是自保 (2015-05-18 23: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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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单位和个人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约为职工个人工资的46%。以北京市一名30岁、月薪为6000元的男性职工为例,其每月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为2700多元,1年约为3.3万元,只要大约30年,到他60岁退休时,其单位与个人的总缴费就已经达到100万元。(《京华时报》5月18日)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一个只拿北京市平均工资的职工,其在职期间的单位与个人社保总缴费竟然高达100万元。如果考虑到工资增长、延迟退休等因素,对北京市多数职工而言,“缴费百万”只是一个偏低的估算。

  曾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率全球第一”,随后被人社部辟谣——在列出统计数据的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国社会保险缴费率居第十三位。“第十三”和“第一”,也是就“五十步”和“百步”之遥,我国社保缴费率明显偏高已是不争的事实。

  如果是高缴费、高福利,也算公平合理,现在的问题是,在职时多交钱并不意味着退休后多享福。衡量养老福利的最重要指标是养老金替代率,即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例。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建议,养老金替代率最低标准为55%;世界银行组织认为,养老金替代率不低于70%方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呈逐渐走低的趋势,从改革初期的60%多降至四五成水平”。

  “高缴费、低福利”的格局,首先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保制度的“负激励”效应。坊间一直有“交社保不如存钱养老”的说法,尽管为精于各种复杂计算公式的社保专家所不屑,但“30年缴费百万”这个直观的数字无疑佐证了“存钱养老更划算”有一定现实合理性——如果男性退休年龄延迟至65岁,剩余寿命大概也就10年左右,以目前的养老金替代率,很难拿回先前缴纳的保费。若“多缴少得”的格局长期存在,其必然后果就是更多人选择弃保,这对社保体系的冲击将是灾难性的。

  从企业角度看,社保高缴费容易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普遍上涨,影响实体经济经营活力,甚至可能导致一些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从民生角度看,削弱了企业对员工的加薪能力,影响员工实际收入增长和生活改善;从社会管理角度看,一些民营企业为应社保缴费增长,有可能采用压缩用工的方式来应对“用工贵”问题,直接推高社会失业率,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理论上说,靠社保养老比“存钱养老”肯定有优势,它至少涵盖了个人责任、企业责任和政府责任——三重保险叠加在一起怎么也比“自保”强。过高的社保缴费率,更多强调的是个人责任和企业责任,政府责任无形中被淡化了,而后者才是社保资金来源的重中之重。衡量一国社保水平之首要因素,是社会保障经费支出与公共财政之间的比重关系,然而有数据显示,社会保障支出仅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2%,远低于发达国家30%至50%的比例。

  无论个人缴费还是单位缴费,说到底都是“个人出钱”——单位缴费是要计入企业用工成本的,这一部分不过是个人收入的另类存在。30年缴费上百万元只能换来退休后不足五成的养老金替代率,充其量也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自保”,“社会保障”的功能又体现在哪里呢?

  关于社保缴费率过高的话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拿出来讨论一番,说起来都是泪。而改革路径也是现成的,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制度”、“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等等。空谈误国,现在最需要的是拿出实际行动。(傩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