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农科局“两个全面”开展2016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工作

24.05.2016  19:51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文件的通知》(云农牧[2016]21号)的要求,为确实做好富宁县2016年第四批假兽药查处活动,有力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净化兽药市场,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富宁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两个全面”开展辖区内的假兽药查处工作。

一是网络传文,全面对照。自5月6日接文后,立即将文件运用网络传输到13个乡镇畜牧站,要求各乡镇站即把文件送达全县28家兽药经营企业认真对照是否存在经营云农牧[2016]21号内的附件1(非法兽药生产企业)、附件2(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生产的假兽药)、附件3(合法兽药生产企业确认非本企业生产的涉嫌假兽药。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检查。县乡两级畜牧兽医执法机构迅速于5月8日同步对全县28家兽药经营企业(县城区4家兽药批发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求全县13个乡镇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25日报送检查结果。

此次查处活动,全县共出动执法车辆1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4人/次,共检查兽药2536个批次,通过全县报送的检查结果来看,富宁县辖区28家兽药经营企业没有出现经营农医发[2016]16号文件所列出假劣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