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04.03.2020  13:04

2月28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开创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为主题,开展了2020年第一次集中学习。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月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陈豪同志在2019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上讲话》的通知等文件。

在学习的基础上,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党组成员、副局长琚健、李易蔚,省局机关处室及所辖事业单位6名负责人紧紧围绕学习主题,分别结合自身岗位及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谈了个人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月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同2015年1月考察云南工作时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同近年来对云南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一脉相承、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学、系统学、全面学,融汇贯通、相辅相成,形成抓学习促工作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同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提高政治修养和思想境界,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会议要求,省局机关、事业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二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三要认真履职尽责,以工作实绩检验学习成效。在3月份内,要以“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题,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教育。

学习会由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本军主持,省局机关副处级(含职级)以上干部和所属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