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省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30.09.2016  13:35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报送省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

云府法〔2016〕68号

 

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做好省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关于报送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的通知》(云人办发〔2016〕80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编制省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立法,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推进法治云南建设、实现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省政府2017年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分为力争年内完成项目(一档)、预备项目(二档)和研究项目(三挡)。

(二)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部门应当认真填写《省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见附件),对提出立法项目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说明。

(三)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要依据2013—2017年立法规划,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的成果,以及地方性法规清理情况,并说明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委员会沟通协调的意见;报送的政府规章建议项目,要注意与2016年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进行衔接,同时也要对转变政府职能、稳增长、调结构、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项目进行重点研究,说明与相关省级部门的协调沟通情况。

(四)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经省政府法制办汇总研究并经立项论证后,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五)报送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的部门,请于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前将报送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报告和立项建议书的纸质文件一式五份送省政府法制办行政立法处,并同时发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本。立项论证表格请登陆云南省政府法制信息网(www.zffz.yn.gov.cn)下载。

对有关部门报送的省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结合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计划项目情况,经省政府法制办汇总研究、统筹考虑、综合协调,对拟列入立法计划一档的项目分别组织立项论证并与省人大2017年立法计划相衔接后,再拟订省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报经省政府批准印发执行。

联系人:陈德琼、姜臣

电    话:63662253  63624892(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省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立项建议表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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