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告
2015年第14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
公开征集2016年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把云南建设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新定位和新要求,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切实做好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重点征集关于促进对外开放和跨越式发展、保障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发展文化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及保护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要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阐明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截止日期。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25日。
四、报送方式。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的,请将立法项目建议寄至: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650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请将立法项目建议发至:[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