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举办2015年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22.09.2015  17:22

各州(市)科技局,省级科普教育基地: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在科学技术普及中的作用,省科技厅决定于2015年10月12—15日举办“2015年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各州(市)科技局分管科普工作领导1人,工作人员1人;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主要科普管理人员1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12—15日,10月12日14:30—18:00在会议地点报到。

地点:昆明晨农生态园(呈贡新区景明北路晨农大厦对面)。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邀请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郑念讲授“科普教育基地如何提升科普能力”。

(二)为2015年认定的33家“云南省第十批科普教育基地”授牌。

(三)邀请云南省参加2015年国家科普讲解大赛的省博物馆彭野、昆明食用菌研究所华蓉、玉溪市博物馆张蕊进行现场讲解并交流经验。

(四)云南省博物馆、曲靖市青少年校外科技活动中心、玉溪市博物馆3家精品科普教育基地交流经验。

(五)入选2015年云南省科技资源和科普场馆对外开放活动典型案例征集的19家单位交流经验(云南省气象台、云南省中医药民族医药博物馆、云南天文台、云南交通技师学院、昆明动物博物馆、昆明食用菌研究所、昆明市金殿名胜区、昆明市西山区永昌小学、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石林石得利地质科技有限公司、玉溪市图书馆、红河州博物馆、保山市博物馆、德宏州气象局、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花卉园、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热区生态农业研究所、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

      (六)表彰云南省“2015年科技活动周先进单位”。

(七)组织参观学习昆明晨农生态园基地和“云南省博物馆”。

(八)国家及云南省科普政策解读。

四、其他事项

(一)办班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要求,在办班过程中加强对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相关费用。培训班主办方承担学员食宿等培训费用,学员所在单位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如需增加培训学员,须与培训主办方协调,培训期间增训人员的住宿费自理。

(三)3家交流的精品科普教育基地要结合自身科普工作实际,交流开展科普工作的方式及取得的科普效果等,交流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需制作PPT)。

(四)19家对外开放活动典型案例交流经验时间每家控制在5分钟之内(需制作PPT),并现场投票,对优秀案例给予表彰。

(五)回执反馈日期。本次培训班由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院共同承办,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学员名单及回执统一传真至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同时提交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孙建坤 13888455281

电  话:0871—63115864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云南省科学技术情报院  魏 佳      0871—63162900

省科技厅                           王乔忠    0871—63134563

 

附件:1.2015年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2015年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基本情况(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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