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抓紧做好201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01.12.2015  16:00

各州(市)科技局,省属企业(集团),高等学校及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科技主管部门:

项目验收是省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评价项目实施绩效的重要工作内容。省科技厅历来高度重视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近年来,不断加强对验收工作的领导,不断探索新的验收评价方式、方法等具体工作内容,不断完善验收工作程序,有效促进了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为进一步强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立项实施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应组织验收,应在到期后的下一年度内完成验收工作。今年3月5日,省科技厅发出了《关于201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对2014年12月前实施到期的项目进行了预告,要求在2015年内完成验收工作。目前,2015年即将结束,尚有部分项目未提交验收申请,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务必抓紧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开展验收工作,按程序及时提交验收申请。

二、省科技厅2000年以来立项实施的项目,尚有部分项目未完成验收,已严重超期,应引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的重视。目前,省科技厅正在梳理项目清单和研究制定处理办法,请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清理未验收项目,主动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总结,并为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总结做好各项服务,其中,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按现行验收要求和程序,抓紧开展验收工作,按程序及时提交验收申请。

三、省科技厅将尽快研究制定对各州(市)、部门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评价办法,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年度验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科技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和下一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省科技厅各项目主管处室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所分管项目的实施进展,做好日常实施监督和服务指导工作,对即将到期项目,要提前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和科技主管部门开展验收工作,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的各项准备,确保所分管的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验收。

五、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实施部门——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中心、省科技经费监管中心,要切实为各州(市)、各部门的项目验收做好服务,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受理和审查验收申请,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不得拖延,应及时做出验收工作计划,分批次及时报批和按计划完成验收工作。具体工作中,要热情周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省科技厅项目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向红        0871—63104060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与绩效评价中心  何旭刚  0871—63120882

云南省科技经费监管中心      王国荣0871—63193920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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