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4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成效明显

15.01.2015  12:14

2014年,玉溪市环境监察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全国环保工作会及市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建设目标,建立完善环境监察体制机制,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水平,环境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加强。2014年,全市出动环境监察15294人次,实施各类现场监察7647家次,下达现场监察记录7500份。全市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02件,罚款419.1万元。

二是自动系统建设进展顺利。2014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工作继续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验收,统一维护”和“建设一批、验收一批、管好一批、使用一批”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完成企业现场端监测设备安装98户,与市级监控中心联网90户,通过验收88户。

三是环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实际,突出专项整治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努力把专项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抓好抓实。全市环保部门共出动人员5249人次,检查企业1826家次,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涉重金属行业、医药制造行业、危险废物行业“回头看”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突出问题。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5件,结案24件,缴纳罚款80.49万元。共查处各种交办、市(县)长热线、污染投诉、信访、纠纷164件,处理率100%。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四是排污费征收有了新突破。全市共向442户排污企业征收排污费3192万元,完成省下达计划1700万元的187.76%。在全市范围内对以钢铁行业为主的36户企业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企业欠缴排污费326.38万元。

五是污染投诉处置及时有效。共接到群众电话投诉和上级部门转来信访投诉案件496件,处理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件件无复访,有效及时地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较好地维护和保障了群众的环境合法权益。

六是建设项目监管切实有效。为了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有效维护群众的环境利益。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出动监察人员1300人次,对2014年以前国家、省、市级审批的21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317次。对监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依法整治了项目建设中的环境违法行为,引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新的污染源产生。

七是应急预案编制有新进展。环境监察部门出动462人次,对全市应编制、评估、备案的144家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已备案企业共68家,其中编制综合应急预案66家,专项预案2家。76家企业已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有5家重点企业针对编制的应急预案开展了应急演练,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八是环境监察队伍形象良好。以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全市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切实解决队伍中责任意识不够强,形势认识不够清,政治敏锐性不够高,新知识更新不够快,主观能动性差等问题,增强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营造顺利完成各项环境监察任务的良好工作氛围,培养造就了一支政治上清、法律上明、业务上精、专业上强、作风上实、行为上廉的环境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