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司法局组织2015年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

24.02.2016  16:49
      根据《云南省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方案》要求,楚雄州司法局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组织了全州法律援助案卷评查。一是成立了由楚雄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平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州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为成员的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州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的组织实施;二是成立了由管理人员和六个公益法律服务团负责律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案卷进行评查;三是制定下发了《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实施意见》,对案卷评查提出方法措施和要求;四是州司法局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了对全州法律援助中心和公益法律服务团办结的4303件案件,抽取了153件报到州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查,专家对每件案卷进行了打分评定,评出优秀案件14件、合格案件139件,无不合格案件;五是对评查情况在全州进行了通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各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行改正;六是将案卷评查结论纳入了州司法局对年度承办人员的考核,对优秀案卷承办人员给予了奖励,合格案卷不奖不惩,不合格案卷承办人员今后将不再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