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别墅9年没住 现在想住物管说不

19.11.2015  18:45

钟女士出示照片,显示房屋的漏雨积水情况 ■ 都市时报实习记者 张昊哲

因对房屋质量有疑虑,昆明市民钟女士一家虽在滇池林泉智苑小区购买了一栋别墅,但9年来一直没有搬进去住。最近,钟女士找到物管索要钥匙,但物管称,需要缴清房屋配套费、维修基金和9年的物管费,才能把钥匙给钟女士。这个回答让钟女士觉得很不合理——“我家的房子,物管凭什么扣我的钥匙?

业主:接房时房子有质量问题

18日下午,钟女士再次来到滇池林泉智苑小区11栋3号,虽是自家的房子,钟女士却无法进入。房门口的楼梯台阶有明显的裂痕,墙体与台阶之间也出现裂痕,门口的绿化带里堆放着枯树枝。因为没有钥匙,钟女士只得站在门口查看屋子里的情况。

在钟女士拍摄的照片中可以看到,该房屋屋顶曾漏雨,地面有积水,屋顶上也有裂痕。

为何买了房子却不搬进去住?这得从2003年说起。当时,钟女士一家在该小区购买了11栋3号别墅,2006年建成交房。“我们去验收房子时,发现房屋多处出现质量问题,屋顶漏雨,地面和墙体开裂,门口台阶也出现开裂,我们就找开发商和物管,让他们帮忙修理,钥匙就放在物管公司那里。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答应帮我们修,可是等我们后来去看,发现之前的问题还存在,就要求物管公司继续帮忙修理,结果这一等,就是9年。”钟女士说。

最近几天,钟女士实在没了耐心,便主动找到物管,表示要取回钥匙,自己修理房屋。但物管却要她缴纳房屋配套费、维修基金,以及9年来的物管费。“这些钱加在一起有5万多元。房屋配套费不是应该交给开发商的吗,物管怎么有权力收?”钟女士对此表示质疑。要钥匙一事因此又被搁置。

谈及该小区的房屋,小区另一住户胡女士也介绍,她家入住该小区已有7年的时间,交房时也出现过漏雨等情况,均是自己花钱请人来修理。

物管:交房时房子是好的

针对钟女士的问题,昨日下午,该小区的物管——昆明欣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徐先生介绍,钟女士现在想取回钥匙,必须缴纳相应的费用,房屋配套费、维修基金以及9年的物管费。

房屋配套费由物管代收后交给开发商,维修基金则交给昆明市房管局。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接房后,即使没有入住,也需要交相应的物管费,只是垃圾清运费等不需要交。配套费1万多元,维修基金1万多元,再加上物管费,总额5万多元,他们家只要交齐费用,我们马上把钥匙还给她。”徐先生说。

至于屋子门口台阶的裂痕,徐先生表示,因地表软,地基有些下沉,出现了裂缝,前不久物管公司才帮其修理过。

谈及钟女士家为何不入住的原因,徐先生表示,交房时房屋是完好的,“她来找我们要修理房屋,我们便找施工队,修理了她认为不满意的地方。我猜住户可能是不想交配套费和维修基金,才一直找理由。开发商帮住户修理房屋的时限为交房后5年,现在早就过了时限。

律师:房主应该缴纳相关费用

针对钟女士一家的情况,昨日下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朱绍坤律师表示,房屋是否真有质量问题,以及房屋质量问题是否符合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拒绝接房的理由,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

律师分析,如果出现未按合同约定向购房者交房,或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房屋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房,并有权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开发商承担。而对于一般的门窗损坏、裂缝等,房屋买受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退房,只能要求开发商承担房屋质量保修责任。

如果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一般情况下,均视为在开发商通知接房时已接房。按照法律规定,维修基金及物业服务费属于业主应当缴纳的费用,即便未实际接房,也应当缴纳。

都市时报实习记者 汪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