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晋江普惠性幼儿园将超75%

26.02.2015  17:09

    日前,晋江市政府出台的《晋江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明确通过“三举措”,再次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争取到2017年底,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占75%以上。

    《方案》明确,将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机制。以核拨生均经费办法引导普惠收费,继续对实施普惠性收费的民办幼儿园落实财政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对年审合格、规范报备、普惠性收费、保教费实际收费标准分别不高于每生每学期1800元、1350元、900元、650元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民办幼儿园,核拨生均公用经费,2015年的补助标准分别为300元/年·生、250元/年·生、200元/年·生、150元/年·生,今后还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实行普惠性收费的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享受同等奖补政策。

    明确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标准。《方案》实施期间,如财政、价格、教育管理部门联合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保教费实际收费标准只要符合新标准中“自收自支的幼儿园”的收费规定,即认定该幼儿园(班)为普惠性幼儿园(班),财政部门对普惠性幼儿园(班)核拨生均公用经费。

    “据测算,《方案》实施后,至2017年秋季,晋江普惠性幼儿园(班)有望达300家,惠及幼儿将达6.5万名。”晋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陈海勇)

编辑:沈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