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屏边县环保局督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立项督办责任事项落实情况

20.05.2015  11:23

近日,屏边县环保局对2015年州、县政府工作报告立项督办责任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内部专项督查。

2015年4月,屏边县环保局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对照《2015年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和《2015年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书》,将涉及本单位的1件州政府立项督办责任事项(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和2件县政府立项督办责任事项(1.完成烈士陵园周边环境整治;2.认真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优美乡镇”及“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扎实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污染专项治理,强化危险废物、城市空气、重点河流等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环境监督管理)细化为6项具体工作内容,分解到监察大队、自然科、污防科和局办公室负责落实。

督查中发现,监察大队、自然科、污防科和办公室均能严格按照《屏边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分解立项督办责任事项细化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各季度工作计划和年度总体目标,并认真落实。如:自然科目前正积极编制《新现乡洗马塘、水田、新现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和《玉屏镇新荣、半坡、凹噶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委托了昆明利鲁公司编制“玉屏镇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材料”,“新现乡、白云乡、湾塘乡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材料”。完成了玉屏镇17个村(社区)、新现乡10个州级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

通过督查,局领导对全局的各项责任事项落实情况较为满意,同时要求各责任科室和责任领导要认真对待,加强沟通、协调、汇报和指导,要将立项督办事项作为本年度工作的重点狠抓落实,同时做好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确保各季度和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