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31.03.2015  23:37

  普洱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综合普洱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情况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及统计数据,编制2014年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本可在普洱市政府网站、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一、概述

2014年,普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修订)等3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1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依法行政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保障信息公开的有效落实

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全市的贯彻落实,全市始终把《条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由一名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调研及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为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市直各委、办、局办公室(综合科、秘书科)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年初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有分工、有细化、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计划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技术监督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长时间不公开相关信息的进行通报,通过督查提高重视程度和工作推进力度。四是认真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提高公开信息主动性,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操作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技术支撑。2014年7月17日,举办了全市重要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安全专项培训,市直58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共110人参加培训。11月19日,举办了县(区)培训班,分别由县委宣传部、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共50人参加培训。目前,全市建立各级各部门有政府信息公开网站772个,有专兼职信息员979名;政务服务96128专线联络员858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2014年度5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全市依照法律法规和各单位的职责,从有利于社会监督和正确行使行政权力,确保行政权力正常运行出发,全市建立和完善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提升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加强行政审批窗口“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全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加强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过程、结果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探索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处罚单位无过错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试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普政发〔2008〕65号),2014年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38个市级行政机关、26个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及15个事业单位服务承诺书;37个行政机关、24个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及8个事业单位服务承诺事项。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财政资金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财富,全市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预算和决算主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市贯彻落实各项财政管理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提高财政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评价、监督等各个环节的透明度,着力加大重点领域、重要项目财政性资金的公开力度,加强财政信息公开的部门联动和协调推进,努力提高财政信息公开面向公众、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由市财政局牵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所以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详细公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栏目上。通过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为规范公共资源配置权力运行,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最大限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目标,以解决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建设,减少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避免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凡符合市场化配置要求的公共资源项目,一律纳入市场化配置的轨道;凡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项目,一律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网络电子竞价等市场化公平竞争方式,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凡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信息,一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尽快全面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权力公开规范运行。一是由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牵头,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流转面积、流向、用途、流转价格等信息,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推进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细化矿业权审批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二是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进一步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三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四是由市财政局牵头,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五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

4.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为扩大学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市教育局对全市学校招生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开,通过公示栏、电视台、各学校进行张榜公示等方式公开,在学校公示栏对学校预、决算财务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市卫生局对各级医疗机构所涉及公开专科和专业门诊安排、门(急)诊服务流程、特殊诊疗流程、服务价格及收费、监督投诉、新农合报销项目、基本药物目录均在医院、科室内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对卫生许可、医疗机构审批登记、医疗事故处理等医院服务的办事指南、流程等各种便民措施在网站平台上集中进行公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推进全市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信息公开。市民政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市环保局积极公开空气和水环境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推进全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市安委会及有关单位,加大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性质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和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隐患曝光力度。市国资委稳步推进国有企业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五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全市依法公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相关政策;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公开了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财政运行情况分析、预算编制制度、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重大建设项目和招投标项目信息。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772个,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24313条;共有584个单位建成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三项制度网上发布系统。目前,全市发布听证事项395项、公示事项4479项、通报事项6966项。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顺利推进,网站全年发布文章6千多条;与云南信息港、普洱新闻网、中国茶城网等建立友情链接和新闻共享合作,日平均浏览量3000余人次,自开通以来总浏览量突破600万。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取得成效,全市共741个单位开通了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平台,稳步推进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工作,全年全市受理在线提问事项2271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市政府办公室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考核,组织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市工信委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部门,负责组织、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和网络平台建设、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全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范围,切实做到有制度可循、按制度办事。加强对部门和各县(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定期对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和监督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部门的事权、财权、人事权方面的信息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普洱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年全年发行12期,刊载包括政府文件、政府办文件、人事任免和政务情况通报等内容,出版同时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电子版供读者查阅,并大力推行车站、新华书店以及报刊零售点提供政府公报免费查阅服务。全市共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92个,查阅点全年接待人员9万余人次。全市档案馆、图书馆开辟了专门区域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在各乡街、村组和社区因地制宜,设立查询点和公开栏;在各机关办公场所或办事窗口以公开栏或触摸屏等方式公开办事指南,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发挥集中办公、贴近群众的优势,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以及发布和查阅设施,推进办事过程和结果公开,打造向公众提供信息查阅、咨询服务和政务服务的集中平台。同时通过梳理网络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查找群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主动公开,促进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市公安局等单位开通了微博微信,加强与百姓互动,促进便民服务;据统计分析,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政府信息数量有所减少,但质量明显提升,不仅摒除了“一句话信息”、重复发送现象,而且发布的政府信息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尤其是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受到群众欢迎。全市政务服务96128专线自2009年7月1日正式运行以来,基本覆盖了各级政府部门,共设立96128专线服务电话698多部,联络员858人。2014年截止12月31日,接到公众呼入的96128专线来电1920个,转接1485个,转接成功1194个,转接成功率96.06%,满意1135个,满意率95.06%个。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全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保密审查工作始终坚持“谁发布,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为原则,确定了领导审签制度。同时,各级保密部门对本区域各单位发布的政府信息实行二次审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存在问题

2014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范围的界定标准把握不是很准确,致使部分信息公开存在不全、不快、不新的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静态性信息多,有分析、有情况、有建议的信息少的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

  1.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和检查考核工作。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2.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信息公开内容。

3.围绕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提高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附件1

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431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2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8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89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06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821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4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9

1.当面申请数

32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6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39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9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97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2.兼职人员数

97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0

 

 

单位负责人:葛雄伟    审核人:黄浩   填报人:师云江

联系电话:0879-2136020        填报日期:2015-2-26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 发布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