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超额完成2015年排污费征收任务

13.11.2015  11:10

截止10月底,易门县征收排污费361万元,提前并超额完成市局下达易门全年245万元的征收任务,超额完成全年征收任务的47.3%,排污费征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一是严格表单填报。在人员紧缺、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把排污收费工作作为环境监察工作的硬任务来抓,准确把握征收工作重点、难点和进度。在排污收费中工作人员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履职尽责、吃苦耐劳,积极开展排污申报、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费征缴等工作,认真填报《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玉溪市排污费收入及解缴对账单》等,按时报送市环境监察支队,保证各个环节的征收工作正常、有序、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征收形式。使用统一印发的《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排放污染物动态申报表》、、《建筑施工单位排放污染物申报表》等文书,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征收额进行申报、审核、核定;使用《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银行代收)》的电子票据,确保征收的排污费按国家规定比例解缴国库,做到“环保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强化了排污费征收管理。

三是强化征收管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有关征收规定和标准。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在日常工作中,负责排污费征收的工作人员,深入到排污企业现场检查基本情况,宣传国家排污费征收法律法规,讲解征收排污费的重要作用,以提高排污企业依法缴纳排污费的认识,严格按照征收权限、征收范围、征收程序、解缴程序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