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开展企业年报抽查工作 经营异常企业将予以公示

07.08.2015  14:43

  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于今年6月30日截止后,为加强对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年报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省工商局在全省组织实施企业年报抽查工作,以强化市场主体“宽进”后的“严管”。

  抽查时间从7月1日持续至9月30日,抽查范围是全省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2013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的企业,按照3%的比例,随机摇号抽取了内、外资企业8219户进行抽查。抽查的内容为企业报送并公示的2013年和2014年度年报信息,以及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年报信息中,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将作为抽查内容。

  此次企业年报抽查,省工商局将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由属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检查。同时也积极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进行检查。

  抽查结束后,工商部门将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抽查结果并将此次抽查结果向相关部门通报,构建部门联动响应的信用约束机制。如发现企业存在应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工商部门将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完)(记者 朱丹 通讯员 张德武)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