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5年企业年报公示率达82.37% 7.8万余户企业未及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06.07.2016  13:50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以来,云南省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公告、电话、短信、户外广告牌、电视等多种形式加大企业年报宣传力度。同时,采取抓督查、通报、问责等措施,推进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促使在6月30日公示系统报送功能关闭后,我省进入经营异常名录和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数量最小化。截至6月30日24时,我省2015年度应年报公示市场主体443884户,已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共365629户,年报公示率82.37%,圆满完成了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

据云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统计,我省仍有78255户企业,占应年报公示市场主体17.6%的企业,因未及时报送2015年度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实行“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将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该负责人表示,因未及时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通过补录年报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中列为异常记录将永久保留,请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尽快到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信用修复,我省将进一步加快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云南信息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