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超额完成2016年度节能目标

20.06.2017  02:55

6月16日,省工信委通报全省2016年节能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全省万元GDP能耗0.717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30%,完成“十三五”进度36.11%,年度节能目标超额完成。16个州市均完成2016年度节能目标,其中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5个州市考核为超额完成等级。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法规、标准、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充分发挥规划引导、制度保障、技术支撑、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用能单位主体、节能服务公司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商业、农业等领域节能降耗,全省节能工作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全省能源消费增速平稳回落。2016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065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89%,当年新增299万吨标准煤,仅为“十三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进度15.4%。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同比增长1.68%,低于全省平均增速,其中钢铁、化工、焦化3个行业能耗分别下降3.36%、4.44%、4.18%,电力、有色2个行业能耗仅增长1.82%、1.51%,以水泥为主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能耗增长较快,达到16.22%。

重点领域节能成效显著。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1.76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4.73%,超额完成下降3.5%的年度目标。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达100%,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例达96%。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2%,超目标进度2个百分点;钢结构建筑开工项目数量达到135个,占新建建筑项目数的2.36%,达到进度要求。全省实现营业性公路运输综合燃料单耗每百吨公里7.77升,内河船舶运输燃料单耗每千吨公里32.89公斤,超额完成目标。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51%、2.22%、2.0%,完成年度节能目标。商业、农业、教育、科技等行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节能成效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工作,为全省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节能降耗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化解过剩产能,2016年我省加强对水泥、化工、钢铁、电解铝、铁合金等行业184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现场执法监察。全年组织实施百项重点节能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33亿元,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可节约76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