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族文化项目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5.2017  05:31

各州、市民宗委(局),省级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省民族宗教委委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工作,推进民族文化繁荣示范,根据《云南省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族文化“双百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民族文化项目预算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对象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由全省各级民宗委(局)和省民族宗教委委属单位(以下简称委属单位)组织申报;

(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由全省各级民宗委(局)和委属单位组织申报;

(三)民族文化“百名人才”扶持项目,由相关州市县民宗委(局)指导已命名的“百名人才”申报;

(四)民族文化“百项精品”扶持项目,省级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和州、市、县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均可申报;

(五)省级民族机动金文化项目,由委属单位、省级其他相关单位或社会组织申报。

二、申报时间

2017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申报渠道

各州市根据当地民族文化工作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单位)2018年度的预算及申报项目,通过“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申报。登陆方式:进入“云南省民族宗教网”( http://www.ynethnic.gov.cn )首页,在“在线业务”模块中点击“云南省少数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也可直接输入:http://112.112.19.165:88。

申报系统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放,并将于6月20日关闭。

四、申报程序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由各级民宗委(局)和委属单位通过固定账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逐级申报。

(二)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由各级民宗委(局)和委属单位通过固定账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逐级申报。

(三)民族文化“百名人才”扶持项目。由所在县、市民宗委(局)与被扶持对象沟通后,通过固定账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逐级申报。

(四)民族文化“百项精品”扶持项目。

1.实施单位有固定账号的,登陆项目管理系统逐级申报。

2.实施单位没有固定账号的,在昆明市主城区的通过注册账号登陆申报;不在昆明市主城区的,报由所在县(市)级民宗局审核后统一申报。

(五)省级民族机动金文化项目。委属单位通过固定账号登陆申报;其他单位(社会组织)向省民族宗教委申请账号登陆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关于申报材料。申报项目除在系统上申报外,还需提供一式两份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表和经费预算,可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加盖当地民宗委(局)公章;省级部门可直接报送;民族文化“双百工程”项目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上述材料请于6月25日前报送。

(二)关于民族文化“百名人才”扶持项目。申报对象为省民族宗教委已命名的100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请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百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扶持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百名人才”培养导向和扶持标准,指导被培养人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和经费预算,充分确保资金预算的科学、规范、合理和安全。

(三)关于民族文化“百项精品”扶持项目。请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百项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扶持管理办法》,严格扶持原则、对象和条件,严格项目质量和材料质量,严格项目预算,充分确保符合申报要求。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工作为2018年度民族文化项目预算及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一是严格申报内容,凡不符合民族文化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和资金投向的不予受理,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予受理。二是严格申报程序,逐级审核上报,凡越级上报的、未通过系统申报的,不予受理。三是严格申报材料,确保各项申报信息科学、合理、规范,凡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二)请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时间和条件,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原则上申报项目为一个财政年度完成的项目。当年度不能开展的或不符合开展条件的不予受理;因缺乏充分的资金来源和科学的经费预算,导致申报项目缺乏可行性的不予受理。

(三)请各州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调研,积极储备民族文化项目,并录入民族文化项目管理系统。同时制定2019-2021年民族文化项目三年扶持计划,以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联系人: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 王凤岐

电话:0871-65322943 65340744(传真) 135187874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昆明市环城西路170号云南民族大厦8012室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