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旅发委顺利完成2014年度星级旅游购物场所复评检查工作

17.12.2014  13:28

            12月11日,由云南省旅游购物场所等级评定委员会、州旅发委 、市旅发委组成一行10人,对弥勒市云南红酒庄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红酒文化馆四星级购物场所进行复评检查工作。 
          弥勒市云南红酒庄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红酒文化馆是弥勒市唯一一家四星级购物场所,也是红河州首家四星级购物场所。复评是推进星级购物场所动态管理、严把质量关、维护星级购物场所队伍整体形象的有效手段,目的是督促已取得星级购物场所持续达标。通过复评检查,巩固和保持星级购物场所评定标准的严肃性,打破旅游星级购物场所终身制,促使星级购物场所对硬件设施进行维护和更新,特别是注重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质量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旅游购物场所的宾客满意度与社会美誉度。
          检查组根据云南省旅游标准认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星级旅游购物场所复核工作的通知》(红旅标认发【2014】3号)要求,严格按照《旅游购物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DB53/T309-2010)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实地查看、企业汇报、相互交流等形式,对弥勒市云南红酒庄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红酒文化馆进行要求达标情况,购物场所设施设备及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弥勒市云南红酒庄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红酒文化馆无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等方面未发现安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有效,各管理制度基本齐全、规范。从复评检查情况看,该旅游购物场所总体条件较好,达到四星级购物场所的复核申报标准。但也依然存在诸如标识标牌不够完善等问题。为此,弥勒市旅发委将进一步探索工作机制和方法,督促企业整改,以此次复评为抓手,督促企业在加强旅游旅游购物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旅游购物场所优质服务工作,形成自身发展特色,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弥勒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全面提升。(高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