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3期】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荣获2014年度昆明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通知

19.05.2015  19:04

昆政发〔2015〕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14年,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形成“质量、品牌、技术、服务”竞争新优势精神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关于“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的要求,昆明市广大企业在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质量强市”战略,加大全市品牌培育力度,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昆明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结合昆明市产品的具体情况,开展了昆明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工作。在企业申请和各县(区)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的基础上,由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经昆明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并在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所有产品均未接到任何举报投诉。经市政府同意,对昆明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等91家企业荣获“昆明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名牌维护、使用和提升工作。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企业要以名牌生产企业为榜样,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努力争创名牌产品,为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