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28.05.2015  11:45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提出2015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一、积极参与构建大宣传格局

1.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李文冰同志为组长,其他厅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直属机关党委,由厅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信息中心等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厅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省设计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党委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及时研究提出本单位2015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一并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各处室单位均要指定1名同志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将人员名单报厅直属机关党委。努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挂帅主抓、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工作机构协调落实、各方力量密切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2.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坚持抓好理论武装、舆论宣传、党员教育、信息网站建设等,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听取汇报,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阵地建设,突出打造好“一网一站”即厅门户网、《中国建设报》驻云南记者站,更好发挥“一网一站”的宣传舆论阵地作用,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发布和政务服务平台。加强与新华社、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及时宣传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完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厅新闻发言人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新闻宣传工作。探索建立意识形态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厅党组“两个责任制”考评体系,结合实际明确可操作性的考评量化指标,严格兑现奖惩和实行责任追究。

3.积极把握舆论导向。按照省委大宣传理念,紧贴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坚持以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防震安居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导,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同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工作中,既重视抓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导宣传和政策舆论引导,又重视考虑价值导向、舆情民意、社会效果。在宣传工作主线把握上,紧跟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关于健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宣传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为第一要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一基本定位,做到一切在大局下思考、一切围绕大局行动。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社会性强、关联度高这个特点,在宣传工作重点上,始终抓住宏观政策的社会影响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现实需求和发展水平的关系,树立正确科学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营造“共筑中国梦·建设彩云南”的良好氛围作贡献。

二、切实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4.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学习至少1次,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召开、重大决策出台,及时以厅党组会议、厅务工作会议、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进行传达学习和专题研讨。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厅主要领导带头、各处室单位党组织书记要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充分发挥13个学习型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厅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世界社会主义500年》等推荐书目为基本教材,广泛开展“三读”活动,落实  “三个一”即每个党员干部有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有一本记录齐全的学习笔记本、有一套学习书籍,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学习氛围。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落实领导干部、专家为干部职工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坚持把形势政策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世情、党情、国情、民情、省情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大势、服务大局,坚定发展的信心。坚持用共同理想目标凝聚思想,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跨越式发展实绩激励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意识形态防线,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把美好的梦想和价值追求融入到具体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5.严格管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严格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凡本部门重要信息均由厅党组授权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切实加强对“一网一站”管理,对需要发布新闻稿件及重要信息报送实行审核报批制度,由各处室负责同志、厅办公室、厅领导层层把关,特别重大的由厅党组集体研究并报请省委、省委政府决定。严格落实网络评论逐级报告制度,指定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我厅网络评论员,要利用业余时间主动开展网络评论工作,不给错误思想、灰色思潮、消极负面信息提供任何生存“土壤”。严格遵守宣传纪律,认真履行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宣传主管职责,确保了思想宣传阵地可管可控。

6.积极开展本部门本系统舆情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上报本系统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举行的舆情反映。认真落实省委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舆情风险评估制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新闻处置制度,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做好涉及本部门的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工作。厅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各类政务信息和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网络舆情。严格落实厅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坚持由厅主要领导带队积极参与省纪委主办的“金色热线”节目录制,持续做好“96128”专线电话值守接听工作,认真受理群众信访、咨询和投诉。

7.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对年度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民主(组织)生活会制度,厅领导带头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化解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坚持每逢重大节假日,均由厅领导带队走访慰问离退休人员、困难党员及职工,扶贫济困送温暖,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更加重视、关心和体贴干部职工的工作环境及生活状况,在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的同时,全力支持省城建培训中心办好机关食堂,为干部职工提供物美价廉、安全放心的伙食。注重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支持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丰富多彩、有益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业余文体活动,缓解工作压力,逐步培养起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三、积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8.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坚持把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奖惩。厅党组成立由李文冰同志为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厅直属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坚持“三抓三促”即抓学习宣传、抓活动载体、抓综治维稳,促党建工作、促科学发展、促作风改进,逐步形成“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责任有落实,人人共参与”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氛围。云南建设学校、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等“市(区)级文明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年度检查和争取创建更高级别“文明单位”的工作,厅机关和独立办公的厅属单位要认真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和申报工作。

9.认真开展多种形式道德实践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云南精神”,认真提炼我厅“机关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厅上下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形成“讲道德守诚信、讲文明守纪律、讲操守做奉献”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厅党组提出的“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热情问候、一把椅子相邀、一杯热茶相待、一个满意答复)活动,推动机关作风持续转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10.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扶贫帮困、送教上门、金秋助学等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新要求,坚持“四个三”基本方式,由厅领导带队各处室单位领导干部到联系服务点驻村入户,为当地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坚持会同滇池度假区海埂街道党工委认真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志愿为群众服务活动,以“居民点单、组织下单、党员接单”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政策理论、专业知识、行业管理等方面优势,着力构建党员“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务实践宗旨”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