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对省国资委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02.02.2015  13:10
省安委会对省国资委2014年度安全

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考核

 

1月14日,由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监局副局长张胜震带队,省安监局相关人员组成的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考核组,通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听取了工作情况汇报,对省国资委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省国资委副主任赵玉林主持汇报会并作汇报,省国资委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考核组认为,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省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2014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大了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狠抓工作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为推动省属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省国资委提供的台账资料齐全,汇报材料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反映了省国资委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 一是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并认真加以落实。 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安全,严格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构建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委领导在企业和机关各类会议都要强调安全生产,主要领导多次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厂矿一线抽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签订《省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与管理者绩效年薪和评优评先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做到与改革发展工作同布置、同推进。 二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全面落实省政府、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及时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紧急通知,安排专项经费13.2万元。强化督促、狠抓落实,采取自查与企业交叉检查和国资委重点抽查的方式,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回头看,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按表格化列清单、建立动态检查档案,构建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是积极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措施得力。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条件准入要求和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认真落实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等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领导。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面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联合检查、“四不两直”、专家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层层“签字背书”,排查整改情况企业负责人签字、内部公开,职工群众监督,做到查处、整治、挂牌、销号等环节目录化、精细化闭环管理。坚持季度企业安全生产会邀请省安监局及相关部门领导到会指导,做到每月向省安委办报送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