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发〔2015〕7号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5年度参加全国“安康杯” 竞赛活动的通知

16.02.2015  17:11

各州(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及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2015年度开展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总工发〔2015〕2号)总体部署,结合云南实际,省总工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2015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定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康杯”竞赛纳入到省总工会组织的“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中,结合劳动竞赛的开展,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者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安全健康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价值观,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二)总体目标。 扩大参赛范围,提升竞赛质量。力争2015年度参赛单位、参赛职工总数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0%和5%,参赛单位班组100%参赛;实现参赛单位死亡和重伤事故有所下降,职业病危害状况有所改善。

二、竞赛主题、参赛范围、活动内容

(一)竞赛主题。 扩面提质强基础,文化引领增素质。

(二)参赛范围。 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

(三)活动内容。 弘扬企业安全文化,继续广泛开展以“十个一”和“一法三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化建设,引领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实践活动;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础工作;广泛开展班组“安康杯”竞赛,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班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重视职工安全健康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源点排查活动。

按照竞赛总体要求,在认真开展竞赛基本内容的基础上,2015年我省“安康杯”竞赛活动重点开展以下3项活动:

1 .学新法、提素质。 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组织全省广大职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以《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的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

2 .查隐患、防事故。 组织职工对企业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进行排查、督促整改;进一步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煤炭安全群监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班组安全检查员)作用,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企业违法违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3 .强基础、保安全。 结合省总工会2015年“基层工会建设落实年”总体部署,夯实基层工会劳动保护和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基层工会劳动保护人员和班组安全员的配备、素质提升及安全设施设备保障;班组安全建设,尤其是班组长的合理配备及安全素质提升;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等。

为进一步发挥“安康杯”竞赛活动开展的实效,学习、交流、借鉴我省各地、各行业活动开展的经验,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今年继续适时组织各参赛州市、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安康杯”竞赛互检互查。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各州市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及工会应共同协商,通力合作。要争取社会支持、整合社会资源,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地区和产业、行业特点,做好2015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和部署工作;要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扩大参赛范围,加大高危行业、工业园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非公企业及农民工聚集企业参赛力度,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要不断充实、创新“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内容、组织方式和方法,重视把安全心理学、安全生理学、工效学及人机工程学等引入到“安康杯”竞赛的实践过程中,用安全文化、安全科学和安全技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二)加强领导。 各地和企事业、机关单位要加强竞赛活动的领导,单位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安全生产,并做到有专人负责,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三)参赛报名。 请各州市、各产业厅局(公司)竞赛办公室于2015年4月底前做好参赛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务必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的参赛单位总数、参赛班组总数、参赛职工总数及参赛单位明细表(含单位名称、班组总数及参赛班组数、职工总数及参赛职工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电子版)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联系人:王永平;电话:0871—64128909;QQ邮箱:1346705659。未报名或逾期报名的不能参加全国“安康杯”竞赛评比表彰。“安康杯”竞赛考评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四)检查指导。 各竞赛办公室要深入基层了解开展竞赛活动情况,督促企业创新竞赛的内容和方法。省竞赛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参赛地区、产业或企业进行抽查和考评。

(五)宣传报道。 要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报省“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我们会选择性地进行宣传通报;做好竞赛的视频、照片等收集工作,加强活动的基础痕迹管理。

(六)总结与考评。 各州市、各产业厅局(公司)竞赛办公室请于2015年12月底前将本级总结材料(电子文档)报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评选全省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时,将优先给予推荐;并择优向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推荐表彰。各州市、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与省总工会签订的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全国“安康杯”竞赛考核表( 下载

 

 

                                                  云南省总工会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