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展2014年度县(市)法律援助工作督查

05.05.2015  16:49

 

 

依照《云南省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4月8日至23日,州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会同州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由红河州司法局副局长杨旭带队,率州法援局、州财政局行政政法科负责人,对全州除蒙自、绿春、石屏外的10个县(市)开展了以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档案规范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督促检查工作。

 

 

 

 

在督查中,县(市)司法局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我州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宝贵建议,州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将对此次督促检查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集中进行讨论研究,并作相应改进,进一步使我州法律援助工作更上一层楼。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