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2016年度全省第二期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

27.12.2016  18:04

12月18至21日,2016年第二期全省环境监察干部岗位培训在昆明举办。

动员会由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杰主持,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春明出席开班动员大会并代表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对参加培训人员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当前环境监管面临的新形势,要求环境监察干部须主动担当、不辱使命;三是严格环境执法,以出色业绩树立形象、赢得信任 。

为了有效增强培训效果,培训班还专门邀请了中国环境干部管理学院教授及总队的科室负责人,分别就《新环保法理解与运用》、《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及四个配套办法进行解读、讲授了排污申报与收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与现场处置、如何适应新形势做好环境监察履职行责工作等专题。学员还就当前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风险点进行了专题讨论。

培训中,参训人员仔细聆听,认真笔记,学习气氛浓厚。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贴近一线工作实际,操作性、针对性强,启发很大,收获不小,不仅解决了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强了监察干部的法制意识、证据意识,同时也为今后的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打下坚实的基础。培训结束后,专门组织了对参训学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环境监察执法证。

来自全省16个州(市)、部分县(市、区)环境监察支队长及环境监察业务骨干近14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