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

09.08.2018  14:16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按照省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环保厅于2018年8月6日—8月8日在昆明开展了2018年度全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省16个州市环保局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具体人员以及省环保厅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共计50余人参加了评查工作。

(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陈丽处长对评查工作进行安排)

(各评查组认真开展评查工作)

  受省环保厅杨春明副厅长委托,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陈丽处长作了动员讲话。陈丽处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环保部门要带头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依法办事,将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新形势下法治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法治方式保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二是要高度重视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注意加强学习交流、整改落实,力争使全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三是要以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为全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案卷评查共随机抽取16个州(市)2017年以来办结的行政许可案件32件、行政处罚案件30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评查内容涵盖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执行到位、归档规范等8个方面。本次评查按照初评、核查、复核的三级评查方式进行,将16个州市环保局分为4个评查小组,采取先分组交叉评查、各小组长核查、再由复核组复核的方式,最后向被评查单位反馈意见,力求对每个案卷的评查结论客观、公正、公平,达到发现问题、改正问题、规范执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