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认真开展2015年度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13.03.2015  18:18

为扎实推进“森林临沧”建设,全面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实现“构筑生态高地、成就大美临沧”的目标,进一步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掀起城乡植树造林、建设大美临沧的热潮,营造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临沧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以3月12日义务植树节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机关义务植树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把此次机关义务植树节活动作为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崛起”战略的具体行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迅速掀起全民植树造林活动的热潮,营造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宣传,掀起植树造林热潮。各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义务植树活动的全民性、法定性、义务性,做到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义务植树规定家喻户晓。在尽责形式上,要把义务植树尽责通过从事林木管理、绿地养护、庭园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参与绿化宣传等方式,通过开展认种、认建、认养、认育、物资捐赠等活动,倡导履行义务植树的多样化。要积极开展“青年林”、“巾帼林”、“劳模林”、“党员林”、“共建林”等主题植树活动,提倡在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进行义务植树,积极拓展社会各界参与义务植树载体,丰富全民义务植树文化内涵。

(三)明确责任,加强义务植树后的管护。各县(区)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细化责任,加强现场督促检查和作业指导,确保不走过场、按要求和造林标准完成义务植树任务,要加强义务植树的指导和服务,注重绿化质量,加强质量监管,推行“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的责任机制,确保种植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植树完毕后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活动开展的报告于3月底前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临沧市林业局 | 作者:高毓娟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