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荣获201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集体”

16.12.2015  18:59

    近年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借助中西部能力提升交流协作平台,紧紧围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业务技能训练考核大纲(试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高文化执法效能,为确保边疆文化市场健康有秩发展作出了努力,2013、2014年被评为云南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15年支队荣获“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集体”。

        一、抓学习,强化素质  

        一是浓厚氛围。支队结合《大纲》“基本原则”,按工作职责分工,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量身定做”了11个研究课题,并实施了教学。

        二是模拟听证。采取模拟“听证”的方法实施对抗训练,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三是组织培训。 举办了“福州市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3期,驻队培训4次,以案施训5次,受训人员达300余人,围绕《大纲》着重探索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方式方法,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

        二、抓宣传,树好形象  

        一是渲染主阵地。制作了《“12318” 文化执法靠大家》动画视频短片,得到了香港文汇网等15家网站推广,昆明电视台将动画视频短片作为公益宣传视频在5个频道分13个时段滚动播放,宣传范围覆盖面大,关注度广,知晓率高,市民维权意识高涨。

        二是树立新形象。制定《宣传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奖励)办法》,制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里的美猴王》微电影,宣传执法工作中的人和事,体现了支队“三严三实”的工作作风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执法形象,增强执法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自豪感;目前在《中国文化市场网》上放置14篇执法信息,并首次以新媒体模式对全市700余家文化娱乐场所植入“禁毒防艾”微视宣传片,取到显著效果。

        三是总结新成果。针对《大纲》13个分业科目认真研究执法案由,指导县区做好文化执法领域的探索与监管;近年来,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设立广播电台”行动成效明显,取缔非法广播电台31家,特别是今年联合卫生执法部门对昆明爱康医院有限公司擅自设立广播电台行为给予了罚款5万元的重大处罚,经验做法在《文化部简报》101期上得到转发。

        三、抓业务,规范市场  

        一是走在监管前列。支队在办理“纸张市场”无证经营案中,对比职责抓服务,对比职能抓协调,对比职权抓管理,对16家涉嫌“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的印刷企业移交给工商部门全部办理完相关证照,确保市场监管主阵地合法化,为县区文化监管做出了榜样。

        二是确保办案质量。成立了法制监督处,解决了“重案卷数量、轻案卷质量”等问题;支队《关于师资库研究课题及分配》方案的实施,得到了省总队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具体指导,在全省行业队伍建设中起到了引领作用,办案经验在文山、保山、昭通等地州市进行了交流。

        三是维护市场秩序。三年来办理文化执法案件580余件,未发生造成负面影响的文化市场事件,确保了边疆文化市场的稳定,其中2014年支队指导盘龙区办理的“3.13销售非法出版物案”和2015年指导官渡区办理的“云南佳路达酒店有限公司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案”被文化部列为重大案件,支队办理的“7.29”某医院擅自设立广播电台案件被列为“2014-2015年度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受到文化部的通报表扬。

        四、抓制度,确保发展  

        一是岗位练兵常态化。坚持“一月两堂课”、“一季一评查”、“一案一分析”的岗位练兵制度,立足“学以致用、急用先学”,抓办案能手等业务骨干的培养, 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狠抓执法业务,目前平台运行良好。

        二是案卷评查制度化。支队安排所有一线执法人员上台讲评案卷,执法人员在参评、述评、测评、点评和考评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把案卷评查作为一种长效机制建立起来,促进了大案要案的办理。

        三是执法工作规范化。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文化部标准化课题研究为牵引,以《大纲》为依据,在取证要点和办案难点上下功夫,在学法用法上使长劲,规范了信息报送、训练评估市场监管等各项执法工作,队伍建设中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