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被公安部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

16.06.2015  12:36

 

近日,公安部通报:经考核,云南省公安厅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2014年,省公安厅党委认真贯彻省委、省纪委和公安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总抓手,把“从严治警”摆在云南公安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5年工作规划,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领导和支持厅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厅党委书记听汇报,把方向,提要求,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带头上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厅党委委员对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分析队伍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和制止,参加和指导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履行了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厅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对领导班子权力行使的监督,紧盯“四风”问题,驰而不息整纪刹风,坚持“入警学廉”、“定期述廉”和“廉情测评”等制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推进“公安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试点,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执纪、问责”的监督责任。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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