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两名检察官获评“2016年度云南省十大新闻人物”

19.05.2017  16:37

    “2016年度云南十大新闻人物”昨日揭晓,云南省检察院两名检察官高洁峰、谷晓获此殊荣。     据了解,“云南十大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由春城晚报主办,自2003年以来已举办14年,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公益品牌活动。评选秉承“新闻主角、云南元素、时代精神、榜样力量”16字的评选标准,今年的评选重点放在“网•正•红”3个字上,即新闻人物及其事件必须经主流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进行了广泛传播;新闻人物及其事件本身代表着社会向善、向上、向前的正能量;新闻人物及其事件被网民或读者热捧,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本次评选活动2016年12月22日启幕,经过历时5个月的公众推荐、投票和专家评审,“ 2016年度云南十大新闻人物”从30位候选人中层层评选最终脱颖而出。云南省检察院刑事申诉处副处长高洁峰、检察官谷晓作为钱仁风案件再审改判推动者之一被评为“2016年度云南十大新闻人物”。     高洁峰从检22年以来,审查申诉材料上万份,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他总能在纷繁复杂的材料中找出关键问题,办理的500余件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有30余件得以纠正,还申诉人以清白,并给予国家赔偿;维持原处理决定和法院裁判的申诉案件也都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无论作为普通办案人员,还是身为分管案件办理工作的副处长,他都身先士卒,带头办案,所办案件达到处室年办案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为此,他多次获得云南省检察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荣获三等功1次、二等功1次,系云南省、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2013年接到钱仁风案的申诉材料后,高洁峰认真审阅尘封十余年的卷宗,凭借几十年复查案件积累的经验和敏锐的嗅觉,很快发现了案件的疑点和复查方向,带领其他办案人员多次奔赴昭通巧家案发地调查取证,克服重重困难最终获得关键证据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因成功办理该案,2016年12月4日,他被评为“中央电视台2016年度法治人物”。2017年2月9日,高检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发出通知在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开展向高洁峰同志学习活动。     谷晓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处检察官,在钱仁风刑事申诉案办理过程中,她与案件主办检察官高洁峰,针对原审认定案件性质系毒鼠强投毒案件的关键性证据存在的疑点,深入案发地进行走访调查,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查找取证,对与案件相关的13名证人进行询问,调取三名被害人的病案材料、会见三家被害方亲属及两名治愈幼儿,咨询三名被害人当时的主治医生,并组织11位法医或毒理学专家进行会诊,最终证实了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本案三名被害人系毒鼠强中毒,案件性质存在疑义,再次有力印证了原案认定钱仁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复查结论,为案件的成功改判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云南省检察院巡视员李云河出席颁奖典礼为获奖者颁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