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6期】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荣获2014年度云南名牌产品称号企业的通知

24.07.2015  01:32

昆政办〔2015〕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2014年,我市广大企业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全市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名牌战略措施,激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更多的企业进入名牌产品行列,根据《云南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名牌产品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52家荣获“云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进创新,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切实做好名牌的维护、使用和提升。全市广大企业要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克服困难,树立信心,增加投入,狠抓产品质量提升、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努力争创名牌产品,为推动昆明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