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八要求”提前谋划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12.11.2015  11:10

近日,丽江市财政局召开2016年部门预算布置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市本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有关规定,对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八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实行零基预算,推进财政资金项目库建设。2016年所有市直预算单位同步开展零基预算改革,同时全面推进财政资金滚动项目库建设,预算单位所有的项目支出都要先进入财政项目库管理,再纳入财政预算。

二是推进中期预算管理,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2016-2018年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与2016年部门预算同步编制。2016年规划约束当年部门预算,后两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部门预算。未纳入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的项目,当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不予考虑。

三是规范收支行为,政府收支一律纳入预算。相关部门依法组织收入,应编尽编收入预算;年度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

四是提高编报质量,科学规范基本支出预算。提早论证、细化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建立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

五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牢固树立绩效管理宗旨,继续推行预算绩效评审制度,并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努力提升绩效管理质量。

六是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强化采购预算约束。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和实施政府采购。

七是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严格预算管理、明确购买服务范围、规范管理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等方式,积极探索并试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八是统筹时间安排。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要求和时间安排,尽早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