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社厅提前超额完成2014年就业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09.12.2014  21:00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方面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国有企业亏损1229户,占全省3200户的35%;且由于经济不景气,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矛盾突出,加上煤矿关停整顿,造成大量工作岗位流失。据1-10月全省608户抽样失业动态监测显示,企业用工减少19553人,另一方面就业压力大,高校毕业生人数又创历史新高,仅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就有近17万人需要就业,全省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保就业,保稳定,通过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确保了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省政府下达的就业创业核心指标提前超额完成。12月8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题新闻通报会”,省人社厅副厅长刑渭东对今年全省的就业情况和数据进行发布,厅相关处室及新闻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通报会。

 

【数读就业】

        截至2014年11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68万人,完成全年33万人目标任务的108%;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9.04万人,完成全年8万人目标任务的11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63万人,完成全年6万人目标任务的110%。共帮助1916户零就业家庭实现至少一人就业,实现了动态清零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3.99%,控制在4.3%的年度目标以内。全省“贷免扶补”及小额担保贷款共计扶持12.05万人成功创业,完成目标任务的100.4%,发放创业贷款80.4亿元,带动就业30.2万人。截至2014年10月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6.6万人,完成20万人目标任务的133%;新增农村劳动力首次外出就业23.3万人,完成20万人目标任务的116%。

【重点推进】

邢渭东副厅长表示,今年的我省主要就业目标任务之所以能提前超额完成,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始终把就业创业工作摆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高度来统筹安排;另外,省人社厅通过认真贯彻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五大就业创业政策,层层落实目标责任,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技能培训稳定就业,提升服务帮助就业,也确保了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和核心指标提前超额完成。

          五项就业创业政策分别为:

        (一)高位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业是就业之源,今年1—11月,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通过实施“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成功扶持12.05万人实现自主创业,新增发放贷款80.4亿元,实现带动就业30.2万人。

(二)突出抓好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多渠道多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措施进一步完善。

(三)加大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实现新突破;加大了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实施了“两后生”培训行动计划;加大职业能力建设力度。

(四)逐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建立建立了集平面媒体、广播电台、微博互动和网站、微信“五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宣传全新模式;组织实施好各项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进园区、进社区”活动;继续加强就业援助力度。

(五)加强对受灾群众的就业援助帮扶。拟制出台了关于支持鲁甸、景谷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就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促进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保障灾区群众社会保险权益,保持灾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