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17.02.2016  17:04

近几年,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5-2017年)》后,各级各部门协同一致,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1月,市政府对各县区及高新区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评,从考评结果来看,大部分县区完成较好,全市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201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市所有钢铁企业、1000吨/日以上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除长期停产外,已全面完成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工程;11户企业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全部完成;各县区均已制定油气回收治理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计划,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天然气全覆盖、油品升级、黄标车淘汰工作稳步推进。

2015年,玉溪市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达到二级标准,其中,中心城区、8个县区及高新区超标天数较2014年明显下降,红塔区(研和工业园区)超标天数同期减少40天,改善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