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5年增选省级创新团队有关事项的通知

11.06.2015  01:08

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求,加快推进省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一轮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引工程”,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激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为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有力支撑,2015年省科技厅将围绕我省生物(除烟草)、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六大领域,面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显著、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企业,组织遴选一批省级创新团队。

为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依托单位为我省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创新团队的学术技术水平必须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三)创新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含)以下,女50周岁(含)以下;

2.2010年以来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排名前三)或省部级一等(排名前二)、二等(排名第一)以上科技奖励,或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过100万元以上立项程序完备的自主研发项目,且获奖或主持项目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基本一致;

3.未在国家或省级其他创新团队中担任核心成员;

4.牵头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且产业化成效显著。

(四)创新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一般由10至20人组成,其中核心成员5人左右;

2.具有较强稳定性,其专业结构应与创新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

3.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能在国家或省级其他创新团队中同时担任核心成员;

4.牵头或参与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五)创新团队一般以业绩优秀并有人才梯队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学科等为依托,具备开展研发的工作条件和环境氛围,有健全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推荐名额

原则上各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按照《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公告第31号)的要求,根据本单位优势特色及发展规划,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创新团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云南省创新团队申请书》(一式7份)、《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及《云南省创新团队申报附件材料》(各一式1份)。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从省科技厅网站(www.ynstc.gov.cn)通知公告或专项工作——科技人才栏目下载,经团队所在单位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并明确匹配资金和其他保障条件后正式提交。

联系人:奎燕飞、徐磊

联系电话:0871-63136141 

材料受理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59号附2号(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三楼合作部

邮政编码:65005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集中受理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报送材料的,纳入2016年评审。

 

附件:1.云南省创新团队管理办法(点击下载)

2.云南省创新团队申请书(点击下载)

3.云南省创新团队申报附件材料(点击下载)

4.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6月9日

 

 

 

 

 

 

 

抄送:省委组织部。

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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