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县5年减贫13.1万人 力争2019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15.12.2015  00:27

云南网讯(记者 黎鸿凯)澜沧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也是国家和云南省扶贫工作重点县,是由原始社会末期、封建领主制向地主制转化时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直过区”,经济建设起步晚,社会发育程度低,发展基础薄弱,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十二五”以来,在当地政府扶贫开发“组合拳”的助推下,全县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3.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74%下降到41.17%。

把本组曾经遍布原始的民居。(澜沧县委宣传部供图)

【历史和现实条件使澜沧积贫积弱】

澜沧县副县长龙德生介绍,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市场培育、政策因素、个体素质等相互交织的影响,澜沧广大农村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的特点依然突出,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增收难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

——素质性贫困。澜沧县多数劳动者受教育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小农”思想严重,思发展、求发展的意识不强。全县人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3年,低于全省人均水平3.2年、全市2.2年,其中:拉祜族5.8年,佤族6年,哈尼族5.9年。

——条件性贫困。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支撑发展能力不强,全县还有1个乡没有通乡油路、60个村没有通村油路、三分之二的村组道路没有硬化;有效灌溉率仅为16.5%,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0.7个百分点,还有2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需要解决;尚有农村危房户6.5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3%,其中建档立卡4.01万户。

——结构性贫困。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工业体量小、带动力弱,现代服务业发展缓慢,三次产业结构占比为31.27︰39.97︰28.76,一产占比高于全省平均15.72个百分点。渔牧、蔗糖、茶、林、矿、民族文化旅游等产业初具规模,但由于扶贫龙头企业少、规模小,辐射带动能力不强;贫困村组的产业开发零星分散、未形成规模化、基地化和专业化生产,群众增收困难。

——机制性贫困。澜沧财源基础薄弱,财政自给率仅为15.7%,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投入不足。扶贫体制机制不完善,资源、资金整合力度不够。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引导、带动群众脱贫困致富能力普遍不足,群众“等靠要”和“平均主义”思想比较普遍,主体作用发挥不明显。

——因病致贫、因灾致贫、无力脱贫。澜沧属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区,且多发生在贫困地区,生存环境恶劣、生态脆弱、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滞后等问题造成因病致贫、因灾致贫、无力脱贫现象突出,扶贫难度大、成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