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圆满完成2019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15.11.2019  16:21

  昆明市坚持问题为导向,针对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切实落实监督抽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组织开展化妆品国家监督抽检相关工作。

从3月份开始,共组织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禄劝、寻甸、嵩明、安宁、高新等10个县(市)区对婴幼儿护肤类产品、染发类产品(氧化型染发产品)、宣称祛痘/抗粉刺产品、防晒类产品、面膜类产品、爽身粉类产品、国产非特一般护肤产品、烫发/脱毛类产品(物理脱毛类产品除外)、祛斑/美白类产品、牙膏等10个类别的化妆品共61个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样,在问题导向原则的基础上,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场所、类别覆盖。经检验,有60批次为合格,1批次的面膜类产品不合格。

通过此次国家抽样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经营单位的索证索票意识,加强了经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积极促进了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落实国家局对化妆品监管的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国家局的相关数据库,找到了日常监管工作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