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公告

20.06.2016  14:36

  依照《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规定,现将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

  (一)申报时间:2016年6月14日起至7月11日止。

  (二)申报数量: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联名成果仅限第一作者有申报权。

  (叁)申报方式:

  1.常规申报:申报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须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2.回溯申报:(1)2011年至2015年因故均未申报过,且2011年至今在云南工作的作者,可申报1项成果;(2)所申报成果须是2010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的,且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云南的相关单位。此类申报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只需报送纸质材料。登录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ynskl.org.cn)下载填写《申报者信息表(回溯申报)》和《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回溯申报)》。

  (四)报送材料:

  1.参评成果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塬件);

  2.成果信息及申报理由表一式四份;

  3.申报者信息表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4.说明成果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参考佐证材料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须在申报时限内报送省社科评奖办,逾期不予受理。各州市申报评奖的成果和有关材料,可通过各州市社科联申报。

   二、奖项和奖励

  本奖项由云南省人民政府设立。获奖成果作者将由省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叁、其他

  本次评奖详情请查阅“云南省第二十次(2016年)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登录www.ynskl.org.cn)或与省社科评奖办联系咨询。

  省社科评奖办地址:昆明市二环西路397号省社科联叁楼

  邮编:650106

  联系电话:0871—68310844 联系人:金丽霞、卢桦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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