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将于今年底前淘汰2005年前注册黄标车

11.02.2015  10:41

    2015年底,昆明将淘汰行政区域内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将全部淘汰退市。

    市民参与环保将不再仅仅是一句口号。根据昆明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昆明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努力改善昆明市大气环境质量为目的,以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为依据,以严格管理黄标车的老旧车登记、限行、检测、营运、经营为抓手,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逐步实现全面淘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黄标车和老旧车的工作目标。2015年至2016年,昆明市将完成省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年度淘汰任务。到2015年底 ,基本淘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2005年以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

    在车辆登记管理方面,含转移登记转入、变更登记转入在内,未达到国四排放的新车和转入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证或者转入手续。距强制报废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将告知其所有人期限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发布其登记证书号、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昆明日报 记者杨官荣)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