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编制布置会

23.10.2014  19:32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271号)精神,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实现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 2014年10月21日,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了2014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编制布置会。

省水利厅王仕宗副厅长在会上对2014年确定的陆良县、元谋县、泸西县、砚山县、宾川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的指导思想和国务院工作要求,坚持供给与需求统筹考虑,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从适当提高农业水价、加强需求管理、拓宽资金渠道、推动结构调整和提高农技水平等方面入手,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着力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二是明确任务。试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明晰农业初始水权、建立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5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要根据本县的实际制定相应措施,创新思路,吃透政策,在完成国家四部委关于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外,力争一歩到位,在工作中努力找一个结合点,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改革模式,为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累经验、奠定基础。三是抓好落实。各试点县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小组,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和具体组织实施。

会上,厅资财处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布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水价形成机制、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建立补贴机制与完善价格机制并举,以调整水价促进农业节水,以合理补贴保护农民利益。运用制度建设、工程配套、结构调整、技术推广等举措统筹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密切合作,发挥价格调整、资金整合、行业指导等优势,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区分不同的灌溉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种植养殖结构、农业经营方式等类型,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模式,积极稳妥开展试点。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相关处室领导,相关州(市)水利(水务)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各试点县水利(水务)局分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厅资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