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争5年内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23.02.2017  09:01

云南网讯(记者 吴杰)22日,记者从《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云南将在5年时间内,依托6项重点工程30个项目,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实现民族地区全面脱贫 建设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规划》提出,云南要在5年时间内,确保实现云南民族地区全面脱贫;确保民族地区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摘帽出列;并实施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以及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保2019年直过民族聚居区建档立卡18.73万户的66.75万贫困人口脱贫。

规划》提出,云南要在5年时间内,建设1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00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和100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

3大目标6项重点工程30个项目

规划》提出,到2020年,通过着力补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着力增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动力、着力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实现全面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在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6个方面作出示范,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同时,要实现三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二是民族自治地方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三是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

规划》还提出提出6项重点工程30个项目。一是民生持续改善工程,包括如期实现民族地区全面脱贫、持续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医疗卫生条件和服务水平、实施人口较少民族和边民保险保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7个项目;二是发展动力增强工程,包括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沿边开发开放4个项目;三是民族教育促进工程,包括推进学前免费教育、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提升中等教育水平、发展民族高等教育、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教育5个项目;四是民族文化繁荣工程,包括民族文化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开发、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建设、民族文化校园传承、民族文艺体育发展、民族文化传播能力建设6个项目;五是民族团结创建工程,包括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宗教和谐和顺、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交往交流4个项目;六是民族事务治理工程,包括培养高素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完善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体系、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水平、构建民族宗教理论研究体系4个项目。

设定33项指标 保障《规划》贯彻落实

记者了解到,《规划》实施涉及省级和中央驻滇单位共65个,其中牵头单位19个。为保障《规划》的贯彻落实,《规划》设定了33项指标,涉及经济发展、精准脱贫民生改善、民族教育、民族文化、民族干部、民族团结宗教和谐6个方面。指标设定,既根据全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及发展趋势进行测算,又根据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目标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设定。

规划》提出“国家指导、省级统筹、部门合力、州县推进、基层创建、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把规划任务实施完成情况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以及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每年一季度由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承诺定量的项目资金投入或定性的工作任务内容,次年进行检查考核,确保规划目标和工程项目落实到位。